保康县男子不满分手强索钱款获刑一年,女子怕影响事业无奈转账

2024-07-19
来源:网络整理

襄阳市保康县一男子

不满与女友分手

他多次找借口向其强行索要钱财。

被判处一年监禁

2019年7月,保康一男子王某认识一年轻女子陈某,后确立男女朋友关系。2020年3月,陈某提出分手,遭王某拒绝。王某不断通过短信、电话骚扰陈某。同年9月,王某以陈某“生病,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教师职位”为由,威胁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并要求陈某交纳1万元“封口费”。王某明知王某系故意造谣,但又担心如果真的举报,会影响自己的形象和事业,为求和,便通过微信给王某转了1万元。

在王某得知陈某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且符合相关规定后,仍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威胁陈某,随后,王某还以“陈某现任男友和叔叔曾多次向其借钱”为由,再次向陈某索要现金。2020年10月27日,陈某和现任男友通过微信分别给王某转了7000元和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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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陈女士以为王女士不会再骚扰她时

王又出现了

王某以“陈某的现任男友兼叔叔曾言语威胁过王某父母”为由,向陈某索要1.6万元赔偿金。陈某母亲得知女儿遭王某骚扰后,带女儿去了医院。陈某找村干部交涉,王某却提出4.6万元的无理要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第二天,陈某和女儿再次来到王某家交涉,王某要求赔偿5.4万元。当晚,王某又联系陈某,以陈某和女儿白天说话不礼貌为由,索要6.4万元。

2021年1月19日,陈某和女儿最后一次到王某家与王某交涉,王某竟然提出20万元,否则继续骚扰、举报,陈某再也忍无可忍,拨打110报警。

近日,保康法院裁定:

被告人王某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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