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阳区保障性安居工程2022年(城镇燃气管道老化改造等)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一级(标段名称)
补充文件1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补充文件1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无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3.1.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国标GB1级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经营地点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外省勘察设计企业入川业务信息准入证书》、《四川省外省建设监理企业入川业务信息准入证书》(《四川省外省建设企业入川业务核查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亦有效),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ETC。”
修改为:“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设计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丙级以上专业资质,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国标GB1级;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丙级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经营场所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勘察设计企业入川经营信息准入许可证》和《四川省建设监理企业入川经营信息准入许可证》(《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入川经营核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亦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无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3.1.2业绩要求: ☑ 近几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可多选: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在建)同类工程不少于1项(1至3项)。同类工程指:已完成、新承接或正在设计的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另行提供)(业绩资料需提交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同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更正为:“☑ 近几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可多选:□ 已建成 ☑ 已建成或新承接或在建)同类项目不少于1个(1至3个)。同类项目是指:已建成或新承接或在建的、投资额不低于2000万元的城镇燃气工程设计业绩(业绩信息需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同类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1.3.3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
更正为:“1.3.3施工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的要求。本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有关规范和燃气公司的规定。本工程须经燃气监管部门和燃气公司验收合格。”
4. 原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人须知”中“9.4对低于成本的投标启动低于成本审查的具体标准: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低于成本的,按下列顺序报价:
1.若某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2.00%,则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如投标价格下降1.00%、1.90%、2.0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按照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计算得出(投标价格计算方式为:1-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幅度。如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幅度为13%,则对应的投标价格为1-13%=87%),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小于或者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含上述第1款中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85%,则该投标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例如: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80%,若投标价格下降22%或者21%,即投标价格为78%或者79%,低于80%,则不进入下步评审)。
3、当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幅度超过15%,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算术平均值的98%(不包括上述第1、2条规定的投标人的投标)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并被认定为无效投标。(例如,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了16%,即其投标价格为84%,低于85%;而如果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98%算术平均值为87%,则该投标价格被视为低于成本)。
以上三步报价审核计算过程中的比例均应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勘察设计费低于成本的,按下列顺序报价: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或者等于招标控制价的50%的,不进入下一步评标;
2.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85%,并且低于其他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算术平均值的98%,评标委员会应当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并拒绝该投标。”
修改为:“(一)建筑安装工程费低于成本报价的,按照下列顺序处理:
1.若某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2.00%,则该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不进入下一步评审(如投标价格下降1.00%、1.90%、2.0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按照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计算得出(投标价格计算方式为:1-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幅度。如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幅度为13%,则对应的投标价格为1-13%=87%),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小于或者等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不含上述第1款中投标人的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85%,则该投标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例如: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80%,若投标价格下降22%或者21%,即投标价格为78%或者79%,低于80%,则不进入下步评审)。
3、当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幅度超过15%,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不包括上述第1、2条款的投标人的投标)的算术平均值的95%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并被认定为无效。(例如,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下降了16%,即其投标价格为84%,低于85%;而如果所有有效投标价格的95%算术平均值为87%,则该投标价格被视为低于成本)。
以上三步报价审核计算过程中的比率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勘察设计费低于成本的,按下列顺序报价:
1.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或者等于招标控制价的50%的,不进入下一步评标;
2.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85%,并且低于其他所有有效投标人投标算术平均数的95%,评标委员会应当视其投标为无效投标,并拒绝该投标。”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的修改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6.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4.1.2勘察设计费本合同的勘察设计费采用总价固定合同形式。
工程勘察费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总价人民币元,该费用是承包商按照项目建设经理和使用方的要求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勘察的费用总额。
设计费为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总价人民币元,该费用是承包商按照项目建设经理和使用方的要求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设计的费用总额。
14.2.1 预付款
预付款项金额或比例为:建筑安装工程价款暂定的10%。
预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付款。
预付款项扣除方法为:当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50%时,扣除50%的预付款项;当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80%时,扣除剩余预付款项。
14.3.2 进度款审核及支付
(2)勘察设计费的支付:施工图审查完成后支付80%的勘察设计费,工程竣工验收时支付20%的勘察设计费。
修改为:“14.1.2勘察设计费
1.检验费用暂估: 元(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
(1)勘察费收费标准:勘察费基数:以经审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额为准。勘察费按照200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费标准》和《工程设计费标准》(价格[2002]10号)计算,结算综合价按费用标准减去%计算。
对于以上设计费用,承包方应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服务发票,税率为6%。
1、暂定设计费: 元(大写: )。
2.合同价格形式:
(1)设计费收费标准:设计收费基数:以经审计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额为准。设计费按照200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价格[2002]10号)计算,综合结算价按该费用标准减去%计算。
对于以上设计费用,承包方应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服务发票,税率为6%。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
预付款项金额或比例为:建筑安装工程价款暂定的20%。
预付款期限:合同签订后付款。
预付款项扣除方法为:当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50%时,扣除50%的预付款项;当累计产值达到建筑安装工程价款的80%时,扣除剩余预付款项。
14.3.2 进度款审核及支付
(2)勘察设计费的支付: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应预付暂定款的20%给承包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完成并取得报告后,支付暂定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支付剩余勘察设计费。
7、投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泸州市江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 年 11 月 04 日
附件:第二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1-(22.11.3)补充(1)(1).pdf 附件:第二期补充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