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付款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每月定期结算。
月定期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月报送工程完工报告,并向建设银行提交工程价款结算单,由建设单位签字后交给建设银行进行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
2.分阶段解决。
分段结算是指以单个工程为对象,按照施工进度划分为不同的施工阶段,分期结算工程价款。
3.目标结算方式。
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内容分解到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对控制界面的验收作为支付工程费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将合同中的工程内容分解到不同的验收单元,当建设单位完成单元工程内容,并经业主验收合格后,业主支付该单元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在目标结算方式下,建设单位若想获得工程价款,就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界面内的工程内容,若想尽快获得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必须充分发挥组织实施能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进度。
4、双方约定的其他解决方式。
实行预付材料准备费的建设工程,合同或协议应当明确承包单位在工程开工前须向承包人预付的材料准备费的数额、时间,工程开工后扣除起付点、扣除比例以及办理程序、办法。
风险提示:不应约定的内容:
1、承包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或者拖延支付的,承包方只承担利息,建设单位不得停工。这样的约定对建设单位是极为不利的。
2、避免人为繁琐的工程付款审批程序。有些承包商在付款前规定了严格、繁琐的审批程序。合同中应尽量避免承包商内部审核。审核是承包商内部事务,不应作为拖延付款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