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新闻里看到民生银行P2P资金自托管制搁浅的消息,果然不出所料,银行想在没有合作伙伴的情况下独自吃下这块蛋糕,注定一路坎坷。我之前分析过P2P用户资金银行全托管、支付公司托管、银行与支付公司四方托管三种模式的可行性。可惜当时的行业舆论一边倒地要打倒支付公司,让银行全托管,认同我的观点的人并不多。两年过去了,银行在P2P资金托管方案上并无实质性进展,五大行都没有真正把托管制落地,最多开个发布会,在媒体上散播些消息,反而是更多的城商行上线了。
今天我想结合别人的观点和我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大家分析一下,为什么银行独自走这条路会遭遇坎坷。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P2P网贷涉及到的四个概念:资金池模式、资金托管模式、第三方托管、第四方托管。
网络借贷行业按照P2P平台用户的资金流向分为两种模式:
一种是资金池模式,即投资者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或者线下汇款,先将投资资金打到平台或者平台法人的银行账户,再由平台从这个账户将资金划转给借款人。这种模式下,平台或者法人的银行账户像一个池子一样把所有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所以集中资金的账户就叫资金池账户,这种模式也叫资金池模式。监管部门发布的P2P行业指导意见稿中明确禁止这种模式,但该意见稿并未正式实施,因此对平台并无法律约束。
第二种是托管模式,即投资人和借款人将资金托管给平台外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或银行(支付公司托管可以比喻为淘宝上的买家和卖家将资金托管在支付宝的电子钱包中;银行托管可以比喻为二手房的买家和卖家在过户前将资金托管在房产中介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托管模式又分为三方托管、四方托管:
三方托管中的三方是指用户、平台和支付公司。平台上的投资者和借款人分别在同一家支付公司开设两个独立的电子钱包,然后对电子钱包进行充值。投资者的竞拍过程相当于淘宝买家购物付款,投资者电子钱包中的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的电子钱包。这种点对点的转移避免了P2P平台形成资金池接触用户资金。在三方托管方面做得好的三家支付公司分别是双钱支付的钱多多、汇付天下的钱管家、汇潮支付的一码贷。
三方存管模式已经运行两年多了,直到去年年底国家在P2P网贷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用户资金只能存放在银行,这时才有人提出四方存管的概念。具体方案是在原有三方存管的基础上引入银行,由支付公司为投资者提供电子钱包,但资金存放在平台在银行的法人账户中。这个账户里的资金只能由用户操作,支付公司和平台都无权调拨资金(三方存管下,投资者的资金存放在人民银行监管的支付公司客户备付金账户中)。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用户、平台、支付公司、银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资金存管方案。 此方案既解决了监管部门要求银行托管的政策限制,又能维持支付公司现有的市场份额,可谓两全其美。因此,几乎每家支付公司都联合银行制定了自己的四方托管方案。
两年前介入P2P网贷资金托管的银行,如今状况如何?
早在2014年,P2P网贷如火如荼的时候,已经有两家嗅觉灵敏的银行尝试介入客户资金托管业务,其中一家是平安银行,另一家是民生银行。银行对P2P资金托管很感兴趣,主要是看重平台的存管资金。后来我从网上听说了平安银行托管系统的开发、测试和上线,但到现在也没看到有哪个平台用他们的托管系统,估计平安内部的这个项目也泡汤了。
第二家是民生银行。双钱客户的备付金都放在民生银行,所以对民生银行比较熟悉。民生银行看到支付公司P2P蛋糕很大,就想进入这个市场。民生银行决心大、执行力强,用了半年多时间搭建了独立的P2P资金托管体系,还和几家知名P2P平台开过多次发布会,但最终不了了之,未能在行业内大规模开展。
后来我们了解到,总行主要负责民生银行P2P自托管系统的技术开发和市场推广,由于总行刚涉足P2P行业,在运营经验、市场拓展、产品开发、客服维护、人员配备等方面都遇到了很多问题,进展并不顺利。于是我们和分行一起制定了一个四方托管方案,并提交给了总行。总行也同意了这个方案,打算双管齐下,总行负责民生银行自托管系统,分行和双谦一起制定四方托管方案。
在双方的推动下,双钱和民生银行花了半年时间,终于推出了四方托管方案,期间还召开了产品发布会,邀请了多家平台进行内测。不过支付公司也有自己的考虑,毕竟四方托管之后的存入资金已经不属于支付公司了,这样一来,双钱就要损失一笔不小的利息收入。而且,没有了存入资金,在与银行谈判支付通道费用成本时,双钱的话语权也会被大大削弱。
基于这两点,双钱在四方存管方案推出后一直不愿推荐,希望等监管细节敲定后再实施,以尽量减少利息损失。这一策略也被汇潮支付等其他支付公司所采用。2015年下半年,汇潮支付也联合银行推出了自己的四方存管方案,并多次推迟针对自家P2P商户的推出时间,可能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
城市商业银行的参与
支付公司在与银行联合发展四方托管解决方案时,出于对大型银行审批流程繁琐、过度关注风控、对舆论敏感、缺乏总行明确政策等顾虑,会选择话语权较弱的城商行作为首选合作伙伴。
在和民生银行商谈四方托管方案之前,我们曾与山东德州银行进行过接触,双方投入了近三十人的项目团队,经过几轮沟通,仍然在技术、政策上遇到了很多无法调和的问题,最终不了了之。双钱和德州银行合作的消息传开后,不少城商行也看到了这个机会,不下十家城商行要求和我们共同开展四方托管。其他支付公司的情况也和双钱类似,城商行纷纷向各家支付公司伸出了橄榄枝。
城商行资本托管概念炒作
城商行在向支付公司寻求托管服务的同时,也借鉴民生银行的策略,向支付公司的商户伸出橄榄枝:P2P网贷平台。但大部分城商行并不具备民生银行的技术开发能力,无法独立开发银行自托管系统,只能另辟蹊径,利用自有直销银行,将P2P平台系统接入直销银行系统。
但城商行直销系统大多为外包,短期内难以与P2P平台进行联调测试。不少P2P平台急于打着银行托管的旗号吸引投资者,于是多数平台草草与城商行签订托管协议,开始推行银行托管,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上线银行托管系统(近期爆出的e速贷就是如此,事件发生后,粤商行随即撇清关系)。更有甚者,平台甚至没有签订协议,只是召开双方会议,确立合作意向,就敢向投资者大力推行平台资金银行托管。
P2P平台利用银行存款的噱头炒作营销的案例比比皆是。有少部分投资者对这种行为提出质疑,但平台客服大多辩解,无法辩解的则表示银行存款正在接入系统。在平台没有风险的情况下,大多数投资者很少会当真,因此这种噱头营销在很多P2P平台上屡试不爽。另外,营销诈骗只是P2P网贷行业众多诈骗行为之一。
银行托管的表象之下,是各方利益的角逐,各有各的算计,目前看来,支持银行托管的,似乎只是投资者的一厢情愿。
投资者活跃
银行托管的投资者更看重银行的信誉,虽然有些商业银行的信誉可能不如支付公司。但在普通投资者眼中,城商行相当于农行、工行、建行、招行等大型国有银行,都是国有的,不会破产,破产了还有国家撑腰。银行托管相当于给平台的信用背书,投资者就放心了。从风险分析的角度看,投资者对银行托管持欢迎态度。
从成本角度看,银行存款管理由于多了一个参与方,平台的成本支出就比较大,这个成本要么由借款人承担,要么由投资人承担,要么由平台自己承担。考虑到目前P2P行业竞争激烈,这部分成本只能由平台自己承担,投资人的成本和收益不会受到太大影响。所以从成本角度看,投资人也欢迎银行存款管理。
大型国有银行不积极,城商行能力不足
2016年初,在多家具有媒体影响力的P2P平台深陷庞氏骗局、非法集资等丑闻后,整个P2P行业的声誉跌到了最低点。出于声誉风险的考虑,各大银行纷纷暂停或推迟银行P2P自托管系统的研发和推广。这也是民生银行近期宣布将逐步终止与已合作平台合作的根本原因。
去年我曾与一家大型国有银行负责风控的领导私下交谈过,该银行私下对这种声誉风险有另一种解释:不是大银行不想做,而是不想第一个做。大家都明白,即使银行托管投资者的资金,也会有平台问题。现在的问题是,哪家银行会率先行动,成为银行托管下第一批投资者风险教育的舆论牺牲品。真正吃到肉、喝到汤的,是跟进的第二批、第三批银行。大银行有意识地把第一根接力棒交给城商行等银行,让他们来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教育。我听了感觉像是阴谋论,但仔细想想,又觉得有道理。
但大型银行的退出也确实为城商行抢占市场提供了机会,城商行的首要任务是吸纳存款,对声誉风险的关注度相对较低,因此P2P平台与城商行的结合自然而然,因此2016年上半年以城商行资金托管概念营销进入高潮,目前P2P平台资金托管合作银行99%为城商行。
抛开营销噱头,我们回到城商行的直销银行系统。接触过不少直销银行系统,从系统架构和最初的设计目的来看,直销银行并不适合做第三方资金存管转型。直销银行最初的设计原理类似银行的移动营业厅,可以理解为银行APP,大多用于账户查询、转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只需要进行简单的内部交互,无需与外部系统进行多次复杂的数据交互,因此也没有考虑功能扩展和预留外部接口。
对于直销银行进行托管转型,与多业务类型外部接口的数据交互是基本要求。由于架构不支持,直销银行系统中接口功能的变化对直销银行系统整体架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影响巨大(目前已上线的、由城商行管理的P2P平台大多存在架构风险)。如果要开发独立的托管系统,在人力、物力方面也将是一个挑战。
该平台尚未活跃
媒体和平台偶尔会放出一些关于银行存款的消息,但实际情况是,大部分平台都是资金池模式,好一点的都是第三方存管模式。在监管细则实施前,资金池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违法,所以有些资金池平台心存侥幸,想等监管实施后再将运营模式转为银行存款。因为提前一天推出银行存款,不仅损失了存入资金的利息或投资收益,平台对客户资金的运营也比较困难;其次,一旦平台接入银行存款,平台的经营状况就会暴露给银行,对平台的经营造成一定的压力。
此外,还有对技术标准的担忧。P2P草案并未对银行存款的模型和技术标准做出规定(例如,并未规定借款人向平台支付的借款费用应在资金到账后扣除还是在资金到账前扣除),导致各家支付公司各执一词,且各家支付公司的接口规范和业务模式差异很大。平台和系统开发商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对接现有的四方存管方案,如果监管细则实施后,现有的方案不符合监管细则,则一切又要拆掉重建,平台又要再次投入大量时间和精力。这种对行业规则不确定性的担忧,也会影响P2P平台接入银行存款的速度。
还有一类平台不是被动的,而是拒绝银行存款的,这种平台比较危险,属于自融或者庞氏骗局。这种平台在我之前的文章《因e租宝而备受诟病的P2P平台真的那么差吗?真正的P2P骗子长什么样?》中提到过。为了逃避监管,这种平台一直在谋求正规化运营。如果在监管落地前正规化无望,这些平台往往会选择清盘跑路。还有一些在监管落地后,也无意继续运营,只想在无监管期间尽可能多地赚钱。因此,真正的淘汰期还没有到来。政策落地前后,被清盘跑路的P2P平台将迎来最高峰。
支付公司虽然不积极主动,但又不得不面对现实。
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角度看,支付公司非常不愿意和银行合作开展四方托管,因为之前的三方托管模式下,客户资金全部存放在支付公司自己的客户备付金账户中,产生的利息全部属于支付公司。另外,支付公司还可以利用存放资金的规模与银行谈判压低支付通道成本。而一旦开展四方托管,这两个好处就不复存在了。唯一的好处就是符合监管政策要求,因此支付公司再不愿意也只能接受。
监管细节实施前的几点建议
监管部门若想有效实施监管,确保P2P行业由资金池模式向资金托管模式平稳过渡,需要提前做好以下四件事:
第一,提前制定银行托管模式的模型和技术标准,标准的制定可以让平台在模型创新上少走弯路,在软件开发上也能节省成本。
二是对托管银行进行技术维护、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资质审查,减少银行风险向P2P平台的传导。
三是要做好托管银行、支付公司、P2P平台的风险隔离和应急预案,防范三者之间风险联动。
第四,建立良好的银行存款退出机制。由于P2P平台经营不善等客观原因,平台可能会破产、被清算。此时银行需要有完备的退出机制,引导用户、平台、支付公司、银行妥善处理账户资金、催收项目、账户注销、信息沟通等问题。
只有这些工作提前完成,细节敲定,整个行业才有可能实现软着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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