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行业发展迅猛,相关争议从未间断

2024-07-24
来源:网络整理

【摘要】:近年来,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以及拉动内需相关政策的放宽,我国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发展迅速,尤以网络第三方支付最为受关注。根据艾瑞咨询今年发布的中国第三方网络支付交易规模调查报告显示,自2005年以来,第三方网络支付交易规模每年都在快速增长,未来几年仍将以每年36.3%以上的增速持续增长。然而,在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繁荣景象的背后,关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各种纠纷却从未停止过。因为从我国《商业银行法》、《公司法》、《支付结算制度》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可以看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非现金结算等货币信贷服务的企业法人只有商业银行。 但第三方支付机构实际从事的是货币转移支付结算等金融服务,与商业银行类似,这使得此类参与支付服务的非金融机构的性质和地位难以界定。同时,随着第三方支付业务的不断横向拓展,非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各种潜在风险和社会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侵犯预付卡消费者权益、资金盘剥、信用风险、洗钱犯罪等,严重影响经济秩序的稳定和社会和谐。在此情况下,社会各界要求对非金融机构支付行业进行法律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强烈。

虽然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网络交易平台服务自律准则》《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行业自律文件对此类非金融第三方支付业务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规范,但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法规,且非金融机构支付行业涉及的支付业务范围广泛、内容复杂,还有不少监管问题有待解决和进一步规范。其中,此类非金融机构的主体地位、市场准入、支付业务监管范围、注册资本、资金在途、资金账户监控、法律责任、消费者保护等问题尤为突出,亟待解决。 在此背景下,2010年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随后,《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于2010年12月1日颁布实施。从内容上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正式将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纳入央行监管,规定了发放《支付业务许可证》从事汇款结算业务的行业准入条件,包括注册资本、投资者、组织架构等要求。同时明确了金融行政监管范围,即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三个领域。 并进一步规定了非金融机构在提供支付服务过程中的准备金性质、监管、相关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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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不仅解决了此前非金融机构支付实践中产生的监管问题,规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市场,更旨在促进支付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出台,虽然对一些长期争论不休的争议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但《管理办法》本身在监管实践中也还有待完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市场的影响无疑是巨大而深远的,相关企业对此也纷纷作出了回应。在部分非金融机构提交支付业务申请登记材料的同时,不少非金融支付公司却因进入门槛过高而悄然退出市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非金融机构支付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似乎已经确定。 央行对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目的不应仅限于防范支付风险,而应着眼于整个支付行业的长远发展,如果监管标准过严,对金融创新发展也是不利的。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主要介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概念、服务运作模式,并针对其运作过程中产生的存管资金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支付服务行业监管需要解决的问题。第二部分详细分析《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

以基金监管为例,涉及准备金的界定、银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此部分作为下文提出问题的基础。第三部分着重分析《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非金融机构支付行业的影响,包括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使其“有节制地发展”。这部分将列举大量事例,论证《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影响。第四部分,在肯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积极意义的基础上,提出管理措施需要完善的地方。 借鉴美国、欧盟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以及证券、信托法律制度,提出确立监管原则、适度有效监管、有条件使用存放资金等建议,并分析这些建议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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