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金融服务越来越便捷 | 金融机构如何申请第三方支付牌照?
据统计,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金融服务便捷度不断提升,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完成移动支付超过400亿笔。
本报告用数据展现了中国普惠金融发展的成就,今天中国人民更加广泛地享受到了金融服务,重点领域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显著提升。
那么,目前申请境内支付业务牌照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邱腾波先生带您了解一下:
第三方支付牌照审批机关
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颁发和管理。
第三方支付牌照申请条件
申请人的主要投资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截至申请日,申请人已连续2年以上为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或连续2年以上为电子商务活动提供信息处理支持服务;
3.截至申请日,公司连续2年以上盈利;
4.近3年内没有因利用支付服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服务受到处罚。
5、开展全国范围的支付业务,注册资本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缴纳;开展深圳地区支付业务,注册资本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以现金方式缴纳。
6、有5名及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或实际履行上述职责的人员):
(1)具有会计、经济学、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
(二)从事支付结算业务、金融信息处理业务2年以上,或从事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安全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1. 申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机构的有限责任公司;
2、拥有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
3.有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要求的投资者;
4、拥有5名以上熟悉支付业务的管理人员;
5.有符合要求的反洗钱措施;
6.拥有符合要求的支付服务设施;
7.具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措施;
8.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和安全措施;
9.申请人及其管理人员近3年未使用支付服务。
因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为违法犯罪活动办理支付服务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