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析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准则趋同情况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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哩看F专t->tì且贝9解析集@股票支付假会计维护方法【摘要】在新形势下,股票支付已成为现代企业对员工和高管人员进行长期激励的重要手段,事实也证明股票支付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起到了积极作用。本文就2010年7月14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关于集团股票支付的完善与修订进行更深层次的探索,以增进大家对股票支付更深层次的认识。【关键词】股份支付 权益结算 现金结算 抵销分录 虽然我国股份支付准则的核心要素已经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但在操作上,与国际会计准则仍有较大差距。 准则规定需要细化,为完善企业自身权益工具,包括会计主体自身权益工具和母公司激励机制等提供会计支持。集团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是针对集团内本公司及其他会计主体的权益工具。企业集团是由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组成的,在2010年7月14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中首次提及,其内部发生的股份支付是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修订,结算企业方和接受服务企业方的处理原则不同,需要完善。

集团股份支付是集团内不同企业主体之间的支付,应从各个个体企业的角度进行处理,但如果一项股份支付只涉及集团内一家企业,与集团内其他企业没有直接或间接关系,则处理时会涉及合并抵销。因此,集团股份支付一般可能涉及三方:结算原则与一般股份支付相同,这里不再赘述。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为同一企业时,一般意义上的股份支付是针对单个企业主体的。集团股份支付只涉及两方。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一点是,如果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为同一企业,且授予权益工具来结算支付,即该企业支付权益工具或承担相应负债,则以该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支付; 如果在集团公司内部,为了取得本企业职工的服务,本企业职工向本企业提供服务,最终使用集团内另一企业的权益工具,这种情况不属于本文所称的集团股份支付范围。以其他企业的权益结算。此时,集团内不同企业对于第一种比较容易理解,也就是站在结算企业的角度如何处理。对于涉及以自身权益结算的,当然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按照以下规定处理:第一,结算企业的资金成本是应偿还的,支付给职工的股份属于负债。如果结算企业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则应将股份支付交易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并应将其作为现金处理,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成本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第二条规定我们可以将其分解为:当接受服务企业对于股份支付交易不具有结算义务的,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集团内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为无偿捐赠。(二)接受服务企业不具有结算义务或者授予给企业职工的权益工具为其自身权益工具,因此股份支付交易应当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当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直接或通过结算企业间接授予给职工时,股份支付最终会影响接受服务企业的权益,因此应当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接受服务企业授予本企业职工时,应当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接受服务企业授予本企业职工时,应当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当接受服务企业承担结算义务,且向本企业职工直接或通过结算企业间接授予时,股份支付最终影响接受服务企业的权益,应当作为权益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反之,如果接受服务企业没有负债,且向本企业职工授予结算义务,将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借记到“管理费用(其他成本和费用)”科目,则应当作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储备”科目。2、不同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方法从集团角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体现了我们将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放在一起考虑。从外部看,集团作为单独主体应作的会计处理,是按照权益分析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具体会计处理和抵销。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还是股份支付以现金结算,第一种情况: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合并为一家时,关键是看结算企业,看结算企业是否使用自身权益工具,即企业实施的股份支付是否由企业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如果结算企业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则集团整体将以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此时接受服务企业视为使用权益工具结算。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作为股份支付处理。否则,应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公司有结算义务,而本公司授予员工的股份支付属于集团内其他公益工具,我们可以这样理解,股份支付公司可能要付出代价,所以应该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否则就应该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因此,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一般的原则是将“薪酬”科目记入“管理费用(其他成本及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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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接受服务企业的“资本公积”合二为一,集团内其他企业无需计提会计公积。但当结算企业不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时,则无需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编制抵销分录。但这种股份支付涉及两方,一方是接受服务的企业,另一方是用于结算的权益工具的所有者,两者之间的差额将记入“管理费用”。第二种情况: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属于集团内不同的企业主体,此时可以明确说明接受服务企业不承担结算义务。我们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集团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必须区分不同的情况,编制相应的抵销报表。笔者认为,对于集团股份支付,必须能够从集团的角度体现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概念。 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和个别角度分别考虑,可以有效区分结算企业和接受服务企业。顺序不分先后:区分结算企业和接受服务企业的不同处理方式。另外,随着股份支付应用范围的不断扩大,用于结算的权益工具种类不断增多,会出现很多新的问题。

如何有效运用股份支付,不仅涉及概念问题,还涉及其应用的技术问题,如公允价值的定义等。认为,如果没有相应的对价,就没有利益(接受服务),也可以简单理解,股份支付的具体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还会不断完善。1.对于结算企业:只负责股份支付结算所需的权益工,不仅支付还服从集团的总体安排。结算(作者为硕士生)企业应当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如果不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则以接受服务企业的权益工具或集团内其他权益工具结算。参考文献[1]张霞.我国股份支付会计准则的问题与完善[J]. 武汉:企业权益工具结算可分为以下几种:(1)结算企业以企业自身的权益工具结算:根据上述情况,结算企业应以权益结算[2]王刘锋.企业股份支付问题研究[J].兰州1:会计研究,2011(8)。采用股份支付计量原则处理,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资本公积”科目。(2)结算企业为接受服务的企业[3]单雪燕.股份支付准则运用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太原:结算经济学家.2011(3)。企业不以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以现金结算股份支付[4]董继桥,秦文姣。 企业集团内部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计量原则,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职工薪酬”账户。

2010-12-27。2.对于接受服务的企业:是股份支付的纯粹受益人。[5]陈德荣.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三个问题的理解[J].即职工取得股权或相应对价的前提是必须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服务,此时企业不承担结算义务,也不对股份承担责任。[6]郑小波.融资融券业务会计准则明确[N].北京:证券时报。行权时最终支付,即只享有股权,不承担任何义务。2010-05-21。新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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