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任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步伐正在加快。
经过多年探索,《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推进DRG/DIP(按诊断相关分组付费/按病种评分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的时间表——从2022年到2024年,全面完成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任务。
北京大学教授吴明表示:“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基本实现疾病全覆盖、医保基金全覆盖。”明年将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关键时刻。
在谈到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时,吴明表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医保管理和公立医院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正确引导、正确指导,避免走上简单化管理的误区,影响改革目标的有效实施。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保证质量的成本控制机制
问:
如何看待市场上所谓的医保“控费”,又有哪些举措可以合理使用医保基金?
吴明:
医保“成本控制”这个说法既不准确也不科学,应该是通过控制不合理的医疗支出,提高医保基金支出效率。主要途径是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即由过去的按项目付费的后付费方式,改为现在的医保后付费方式。这样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公立医院的经营机制,由过去的扩大规模、增加服务量、增加收入,转变为盈利。把医保行业的经营机制,变成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成本、盈利的经营机制。这样不仅规范了服务提供行为,为参保人提供最合适的服务,改善其健康水平,而且可以引导和规范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正在进行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明显降低了医院药品、耗材采购价格,为支付方式改革实现控制不合理费用的目标创造了条件,而且通过消除“回扣”的负面激励,有利于规范医疗服务提供者,由于大部分地区尚未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也有利于控制门诊费用;另一方面减少了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释放了医保资金,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创造了空间条件。
今年起,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在全国全面推进,明年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关键时间点,重点是如何确保2025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本覆盖、落到实处。
问:
我们国家已经明确到2025年,医院内住院费用按DRG/DIP支付比例要达到70%,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什么,目前我们面临的暂时困难是什么?
吴明:
如前所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是改变以往公立医院以扩大规模、服务量、收入为主要目标的运行机制,同时还存在过度医疗化、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等问题,建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控制成本的机制,规范服务提供行为。
在DRG/DIP推行过程中,某些阶段遇到了一些挑战。
第一是技术问题,目前医院的病历封面质量、诊断标准化、编码水平等都存在很多问题,影响分组入组,也会影响支付标准的确定和实际支付。
第二,对公立医院病种分组费用(合理)没有把握,只能按照医疗费用进行分组确定支付标准。但价格偏离成本,比价不合理,导致服务提供和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这种不合理直接间接影响历史医疗费用数据的合理性,对合理分组、支付标准的确定和调整都会产生影响,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逐步调整。
三是付费方式改革在规范服务提供、控制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产生了一些新的行为转变问题,如服务提供不足、成本转嫁、收入被动增加、成本被动控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付费方式规则并加大监管力度。
此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考验着医保管理的能力,很多医院甚至连盈亏、成本等概念都搞不清楚,不知道如何核算成本、分析不合理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公立医院的基础管理能力和适应改革的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地区的地方医保部门在完善支付规则的前提下,也需要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支持力度,对医院进行引导和指导,使其能够规范地增加收入、控制成本。
问:
随着DRG/DIP付费方式改革不断推进,如何平衡医院科室的新要求和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吴明:
支付方式改革就是在不影响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控制不合理成本,即使在资源约束的情况下,也应该提供最合适、改善患者健康的服务,对于科室和医生来说,最重要的是规范提供服务,既控制不合理成本,又保证服务质量,对于医院来说,应该战略性地把握高质量医院发展的成本增加与提高服务质量、控制不合理成本的关系。
医院应该做大会计,医生的收入不应该和疾病的盈亏挂钩
问:
公立医院是推进医保支付改革的切入口,这对公立医院的综合能力提出了什么要求?有的医院直接把病种盈亏和医生收入挂钩,您怎么看?
吴明:
首先要理解政策,在理解政策的基础上,对自身进行调整,思考如何合规地落实政策。要从战略高度去思考如何平衡医院高质量发展、服务质量提升的成本增加和不合理成本的控制。同时要把改革的激励传导到科室、医护人员,调动科室、医生的积极性。
从管理角度来说,医院首先要算大局,站在医院的角度有策略地把握盈亏。目前有些医院直接把病种盈亏和科室、医生的收入挂钩,其实是简单化管理。
医院应与科室、医生共同分析哪些医疗服务和费用不规范、不合理,指导、督促科室、医生进行管控和调整。将疾病的“盈亏”直接与收入挂钩的做法,容易形成短视、消极的态度。为了防止超支而简单地选择不提供某些医疗服务等医疗行为,与改革目标相悖,甚至会影响服务质量。
问:
今年医生收入问题引发热议,有人认为医生收入低,人才难留,也有人认为医生收入已经很高了,如何全面理性看待医生收入问题?
吴明:
医生的薪酬到底高还是低,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包括培养医生的成本、我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水平、医生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及强度、技术要求高低、付出的努力和付出程度等,医生的收入是否应该更高,取决于上述因素,以及薪酬水平能否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医疗队伍,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