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暂时资金紧张,向银行借入一笔短期借款,支付这笔借款的利息,具体应如何进行会计分录?
本月支付短期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短期借款的借款期限一般在1年以下(含1年),通常按借款当天的金额入账。短期借款利息费用是公司为筹集资金而进行的会计活动中发生的费用,因此应当作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短期借款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 贷款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信用:短期贷款
2、计算贷款利息,先计算月利息=贷款本金*年利率*1/12。若贷款按期偿还,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记:银行存款
如果贷款到期一次性偿还,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计算贷款偿还金额,根据不同的利息支付方式,作出以下会计分录:
(1)如果利息按期支付,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
贷记:银行存款
(2)若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贷款
应付利息
贷记: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应当根据下列支付情况,在不同的账户中记录:
1.短期借款利息如按定期(季、半年)支付,或贷款到期时与本金一并偿还,且金额较大,应按月预扣,计入费用。
扣缴时:借记“财务费用”帐户,贷记“已扣缴费用”帐户;
实际支付时:按已计提的利息金额,借记“预付费用”帐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与应计金额(尚未提取部分)的差额,借记“财务费用”帐户;按实际支付的利息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帐户。
2、如果短期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借款到期时将利息与本金一并偿还,但金额不是很大的,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核算,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