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村警方破获非法注册贩卖微信案,涉案金额巨大

2024-07-27
来源:网络整理

听说AW是改装机(软件)

两人一共赚了几千万。

我嫉妒。

我没赚多少钱。

找到一种方法来做到这一点

事实上,我做这件事的时候就知道这是违法的。

但我总是认为我及时停下来了

你抓不到我

2021年9月16日,周村警方顺藤摸瓜,来到当地居民区内一个隐蔽的犯罪窝点,破获一起非法注册、贩卖微信账号的犯罪活动。开门的那一刻,眼前的一幕让办案人员震惊不已。

犯罪窝点客厅里,摆放着四个白色铁架,上面摆满了手机。这些手机均正常开机,无需人工操作,自动按照弹出微信注册界面、输入手机号、设置密码的流程操作。侦查员从现场使用的电脑中提取了数十万条注册数据。

此次犯罪活动是周村分局接到联侦通知后发现的。

隐藏在私人住宅里的“科技公司”

2021年9月13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周村分局接到联调通报,当地一名叫阿成(化名)的青年男子涉嫌协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通过询问,警方了解到,此人为注册在周村区的一家电子科技公司搭建了群控手机平台,用于非法注册微信账号。

经调查,该电子科技公司的经营者为龚小宇(化名),1988年出生,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人,该公司无正常经营地址,无注册员工,无财务,龚小宇租用的两套房子为其公司的办公场所。

2021年9月16日,警方兵分两路,将该犯罪团伙头目龚小宇等成员同时抓获,进入犯罪窝点后,警方发现屋内堆满了手机。

警方了解到,作案者利用修改软件不断修改手机基本信息,同时入侵微信App底层程序,通过修改微信App底层代码,绕过腾讯注册安全审核体系,非法获取微信注册信息及短信验证码内容,实现用同一部手机重复注册微信账号。经统计,窝点内用于注册微信账号的手机多达3000余部。

其中一台电脑登录了一款名为的境外即时通讯软件,聊天记录显示,该犯罪窝点与境外犯罪分子正在肆无忌惮地聊天,谈论着买卖微信账号的数量和交易价格。

调查人员从电脑中提取了数十万条注册数据,这意味着,案发时,有数十万个匿名微信账号被出售到海外,用于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活动。

经查明,龚小宇犯罪团伙累计注册微信账号300余万个,通过虚拟货币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2021年11月,龚小宇犯罪团伙1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警方抓获。

然而,批量注册微信账号的黑灰产业链在国内早已形成一定规模,而龚小宇犯罪团伙只不过是这个黑灰产业利润链中的一个环节。为了彻底摧毁这个犯罪利润链,警方决定从源头上进行追踪。

持续升级的软件

侦查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要想批量注册微信账号,需要解决两个关键问题:一是要有修改设备的软件,二是要有源源不断的用于注册微信账号的手机号。

据龚小宇介绍,2018年,他在一个黑灰行业QQ群里认识了阿豪(化名),此人在群里很活跃,经常大量贩卖微信账号。龚小宇主动联系阿豪,并获得了AW、IG、景天龙三款修改软件。

警方很快查明了阿豪的真实身份。曾浩(化名)1987年出生,湖南省衡阳市人。2021年12月4日,侦查员在湖南长沙将曾浩抓获。此时,他已不再从事非法注册微信账号的犯罪活动。

经查,以阿豪为首的犯罪团伙采用同样手段,制作​​、注册微信账号200余万个,非法获利1000余万元。据阿豪供述,他贩卖的修改软件竞天龙是一位名叫“无极”的网友推荐给他的,阿豪并不知道“无极”的真实姓名,两人在广州相识。

在阿豪眼中,“无极”身手高超,是这个圈子里的教父级人物,很多高学历的人都被他收买过。警方顺藤摸瓜,锁定了一个叫阿然(李逸然)的男子。李逸然(化名)1987年出生于广东省罗定市。2022年1月17日,在广州南沙区某高档小区,侦查员将犯罪嫌疑人李逸然抓获。

据调查,2019年,仅有初中文化程度的李毅然意识到电脑修改软件有商机,便成立了英然科技有限公司,并招募了一批高学历的电脑软件开发人员。

这其中最出色的,就是吴帆(化名)。吴帆出生于1980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在吴帆的带领下,他们开发了一款名为IG的修改软件,提供给微信注册商使用。但很快,这款软件就在微信批量注册的黑灰产业链中爆红。2019年底,李毅然开发微信批量注册软件的意图愈发明显,吴帆与李毅然分道扬镳。

李毅然带着两名技术人员陈琳(化名)、马海涛(化名)到泰国继续开发修改软件,随后开发出成功率远高于IG的惊天龙软件,为了逃避打击,他们转而使用虚拟货币比特币进行交易结算。

由于电子诈骗、网络赌博团伙也关注这些微信账号的来源,柬埔寨一家诈骗公司很快将目标锁定在了李毅然等人身上。2020年7月,李毅然和两名同伴被邀请到柬埔寨。但在这里,他们不仅被迫不断升级软件,还亲眼看到有人利用微信对国内同胞实施各种诈骗。

2021年初,李毅然从诈骗团伙骗回护照,与马海涛、李琳分头逃回广州,脱离了黑灰色的行业圈子。

李毅然被抓的第二天,周村警方在广东省东莞市将范武抓获。被抓后,范武觉得自己有些委屈,认为自己不应该为竞天龙修改软件造成的社会危害承担法律责任。

在抓捕景天龙软件开发团伙的同时,周村警方还抓获了两名开发AW软件的犯罪嫌疑人。

空置号码资源稳定供应

在抓获两个开发手机修改软件的犯罪团伙后,警方将目光转向了手机号的来源。龚小宇供述,自己注册微信时使用的手机号均为空号,是由他在黑灰行业圈子认识的两名网友提供的。

其中,阿鹏(化名)1989年出生,福建省邵武市人;阿超(化名)1987年出生,江西省丰城市人。二人长期居住在福建省厦门市,共同从事非法注册微信账号等违法犯罪活动。2018年初,阿鹏在黑灰产业圈结识了一位名叫吴哥的账号贩子,获得了充足的空号资源。阿鹏还向全国各地的团伙提供手机号码。

这些手机号虽然为空号,但可以收发短信验证码。运营商工作人员告诉警方,不管是空号还是实名号,省级运营商的短信网关服务器都会收发短信。警方猜测,省级运营商内部可能有内幕人士。

微信号注册机手机版_微信注册机_注册微信机器人

警方对吴戈进一步调查,确认了其真实身份。吴大鹏(化名)1980年出生于安徽省芜湖市。通过对其社会关系的调查,警方发现吴大鹏与安徽省合肥市一家科技公司的两名高管有密切交往。

其中一名负责人名叫刘越(化名),经调查发现,其与河南电信内部人员田林(化名)合作,为吴大鹏提供号码。田林签订虚假号码池业务合同,骗过运营商内审,在运营商机房搭建服务器,非法入侵运营商短信网关系统,向下游微信注册商提供接口,进而从运营商号码池中抽取空号资源,利用大量空号接收、发送短信验证码。

通过假号池业务,刘悦获得了河南省某省级运营商的大量手机号码,多年来,刘悦和田林两人都获得了巨额利润。

该科技公司另一名负责人齐天(化名)也帮助吴大鹏对接了江苏、吉林、福建等地的运营商。

2022年5月起,周村警方开展抓捕运营内线人员行动,警方从其电脑中恢复了8000多万个手机号码数据,这意味着有8000多万个手机号码被用来注册微信。

而给不法之徒提供利益的人,大多都是运营商各省公司中身居要职的中层管理人员,他们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规定,但却从未想过要去违法。

随着最后一名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员的落网,山东淄博警方历时近两年侦破的一起重大黑灰产业案件落下帷幕。此次公安部督办的9.16重大黑灰产业系列案件,打掉了10个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5名,缴获涉案资产2亿余元,犯罪手机5000余部,彻底斩断了一条为境外犯罪团伙提供微信账号等服务的黑灰产业利润链条。

法制教育时间

问题 1:

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了一个新的术语,叫“黑灰产业”,您能给我们解释一下什么是黑灰产业吗?

答案1:

所谓黑灰产业,是指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包括黑色产业链(黑色产业)和灰色产业链(灰色产业)。所谓黑色产业,是指法律明确规定,具有违法犯罪性质的行为,如盗号、钓鱼网站等;灰色产业,是指法律并未明确禁止,处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灰色地带,如恶意注册、虚假认证等。灰色产业往往为各类网络犯罪提供帮助或创造条件,因此也具有社会危害性。如今,各类网络犯罪已经形成链条化、产业化,仅靠打击是远远不够的。网络黑灰产业概念的提出,体现了从重打击犯罪向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的转变。

问题2:

本案中,龚小宇非法注册微信账号并出售微信账号,该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A2:

龚小宇的行为符合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第一个罪名是,他出售的微信账号如果实际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就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即明知他人实施网络犯罪,为其提供信息技术支持,行为情节严重。另一个罪名是,他利用修改后的软件绕过腾讯安全审查,非法获取微信注册信息等。这种方式符合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即违反国家规定,采用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技术、信息系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传输的数据,行为情节严重。

对于一举两得的情况,刑法规定应当以罪责较重者论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最高刑罚为三年有期徒刑,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最高法定刑为七年有期徒刑。因此,龚小宇的行为应当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论处。

问题3:

龚小宇的犯罪手段是从一个叫阿豪的湖南网友那里学来的,您认为阿豪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呢?

答案3:

阿豪的行为有两种,一是他为龚小宇提供了修改软件,并从中赚取差价获利,二是他本人还从事了一些非法注册、出售微信账号的行为。对于前一种行为,他与龚小宇构成了买卖双方的交易关系,龚小宇购买修改软件后,又非法注册、出售微信账号,他(阿豪)对这些行为不负任何责任,但对于他本人实施的非法注册、出售微信账号的行为,必须承担责任。具体罪名与龚小宇相同,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问题4:

本案中,李毅然只有初中文化,对于修改机器的软件开发,应该属于门外汉,那么与那些高学历的研发人员相比,谁要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呢?

A4:

在多人共同犯罪时,确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轻重,是根据其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判断的。如果行为人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是犯罪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则需要对其组织、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追究责任。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主犯的处罚通常比非主犯重。本案中,李毅然注册了一家科技公司,招募了一批所谓的技术人才,提出用虚拟货币进行结算,自己也分得了最大的分红。这些都说明,李毅然在犯罪中起着主要作用,因此应当按照主犯处罚原则予以处罚。

问题5:

李毅然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时,后期就利用虚拟货币比特币进行结算。那么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有哪些特点,我国法律对虚拟货币又有哪些管理规定呢?

答案5:

所谓虚拟货币,其实就是一种特殊的互联网商品,不具备货币的属性,不能在市场上流通。我国目前并不禁止个人持有虚拟货币。但是,如果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一些违法犯罪活动,当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6:

公民持有虚拟货币有哪些风险?

答案6:

公民如果持有或者投资虚拟货币,风险是非常大的。一方面,虚拟货币的交易流程和定价机制不透明,因此价格波动特别大,容易遭受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由于监管不力,虚拟货币经常被网络犯罪分子利用,实施一些诸如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集资等行为,所以如果投资虚拟货币,就有可能卷入一些网络犯罪活动。

问题7:

此案中有知情人,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员在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这种便利时,他们表示没有想到这种行为会涉及犯罪,您认为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答案7:

这些所谓的电信运营商内部人员承担责任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情况是他们在电信运营商机房搭建服务器,并将接口提供给微信注册者,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的行为就涉嫌提供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也就是提供专门用于非法入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或者工具,这种行为是比较严重的;第二种情况是他们直接从电信运营商的虚拟号码池里拉出这些号码,直接提供给微信注册者,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的行为就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

实习编辑 | 汤敏 张健

保养| 李易阳立同

主编 | 王秀敏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