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怎么休?劳动争议庭法官通过案例为您讲述病假这点事

2024-07-28
来源:网络整理

病假是大多数劳动者在工作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如何请病假不仅与劳动者自身的利益息息相关,还影响着用人单位的日常管理秩序。关于病假该怎么请、因病假引发的劳动争议如何处理,劳动争议法庭的法官通过案例告诉你关于病假的知识:

【不请病假,旷工被开除】

小张是艾斯公司的运营经理,因怀孕不适向公司总监申请了半个月的病假。在小张休假期间,公司经理打电话询问情况,称自己知道小张口头请假的事情,但要求小张按照休假制度重新审核病假。小张并未按照艾斯公司要求及时请假。一周后,艾斯公司以旷工为由通过电子邮件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小张将艾斯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艾斯公司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给予赔偿。

关于休假制度,艾斯公司的员工手册规定,员工原则上应通过电子邮件申请休假,连续三天以上缺勤,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小张称,自己不清楚艾斯公司的休假申请方式,并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使用电脑等电子设备,不能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病假。艾斯公司还提交了小张此前申请病假和事假的邮件,显示小张此前曾通过电子邮件向艾斯公司申请过病假和事假。

法院经审理认为,艾斯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的通过电子邮件申请休假的方式合法合理,也符合现代无纸化办公的特点。小张虽然称不清楚艾斯公司的休假申请方式,但之前确实通过电子邮件申请过病假,因此法院认定小张知晓艾斯公司的休假申请流程。但小张休假期间并未按照艾斯公司的要求行事,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小张称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合使用电子设备,但休假期间曾通过电子邮件收到艾斯公司的解雇通知,说明小张具备及时收发电子邮件的客观条件。基于以上几点,法院认定小张未履行休假申请手续,艾斯公司以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小张要求公司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提交病假条并被解雇是违法的】

小王是拉手公司会计,2013年初因脑部手术请病假,手术后医院开具了三个月的病假证明,小王一直在家休养至2013年4月底。病假到期后医院诊断小王身体状况无法返回工作岗位。2013年5月、6月,小王就诊的医院开具了两张一个月的病假证明。取得病假证明后,小王通过QQ发照片给拉手公司。拉手公司在2013年5月支付了小王的病假工资后,2013年6月停止支付小王的病假工资,并于2013年6月底以小王旷工为由将其辞退。拉手公司称公司只批准小王的病假到2013年4月底,此后不再批准病假。 小王向法院起诉,要求拉手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2013年6月的病假工资。

关于请假制度,拉手公司和小王双方均同意,请假需填写请假单,经主管、总经理批准,但小王称因住院手术,行动不便,需卧床休息,经与拉手公司沟通后,按公司要求通过QQ提交了病假证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患病劳动者凭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即可享受病假。拉手公司不批准病假的抗辩没有法律依据。虽然小王没有按照拉手公司的规定填写请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但是小王通过QQ提交了病假证明照片后,拉手公司支付了小王2013年5月份的病假工资。因此法院认为拉手公司认可小王的电子病假申请。根据小王提交的病假证明,病假时间连续,因此法院认定小王2013年6月份仍在休病假。拉手公司以旷工为由将小王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小王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及2013年6月份的病假工资。

【病假不代表旷工,生活水平也要保证】

小李是鑫鑫酒店前台主管,平时是轮班制。2013年清明节前,小李一直正常工作。清明节期间,小李因病住院,医院开具了病假证明,可以休整半个月的假。因此,小李节后就在家里休息,没有去上班。他让妻子小王将病假条交给他的直接上司——鑫鑫酒店大堂经理陈经理。2013年4月19日,鑫鑫酒店以小李旷工为由,与小李解除了劳动关系。小李对解雇决定不满,与鑫鑫酒店协商。陈经理称,他确认收到了小李妻子交来的请假条,但酒店规定,三天以上的休假必须经过部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逐级批准。 小李的请假方式不符合酒店的规定,因此小李被认定为无故旷工,且酒店未支付小李2013年4月份的病假工资。小李向法院起诉,要求鑫鑫酒店支付小李2013年4月份的病假工资。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在法定节假日期间患病住院,医院根据其病情为其开具了病假证明,小李已住院治疗,客观上无法前往鑫鑫酒店办理相应请假手续,小李家属在节假日结束后为其办理病假证明,属于合理行为。鑫鑫酒店已经收到病假证明,应当依法保障员工的休息休假权利。由于小李未办理请假审批手续,鑫鑫酒店将小李的正常病假视为旷工,其行为属于错误。故法院判决鑫鑫酒店应当支付小李2013年4月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

法官声明:

1. 如何开具病假证明?

劳动者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劳动者因病需要请病假的,由就诊医院出具正式的诊断证明或者病假证明,由有资质的医师根据劳动者病情确定病假天数。一般来说,病假证明应当包括病人姓名、就诊科室、病情诊断和病假天数,并由开具病假证明的医师签字或者盖章,加盖医院公章。劳动者提交病假证明后,用人单位应当充分保障劳动者病假权利,不批准病假或者缩短病假天数都是不正确的。

2. 如何申请病假?

劳动争议案件大多涉及请假方式是否符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其中多数涉及请假程序问题。对此,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管理,属于行使员工管理权的范畴,但该权利的行使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即休假制度的合法性。另外,有些用人单位在病假时要求员工提交病假证明,但对员工患急性病、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没有作出详细规定,例如过分强调请假程序,都是不合理的。因此,对于需要请病假的紧急情况,如果家属代为提交病假证明、病假结束后及时提交、提前通过QQ或邮件提交照片并延期提交等,法院倾向于认定请假程序已经合理履行,即休假制度的合理性。 值得注意的是,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中的弱势方,应加强留存证据意识,如保留病假证明复印件、通过快递邮寄病假证明等,避免在用人单位否认收到病假证明时陷入被动地位。

3. 病假工资如何支付?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约定,在劳动者病假期间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上述规定,在劳动者依法休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至于病假工资标准,最低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如果双方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病假工资标准超过上述标准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文章中人物均为化名)

作者单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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