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子公司甘肃燧弘与中京电投签署智算中心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一

2024-07-28
来源:网络整理

为全面落实“东部数据、西部计算”国家总体战略布局,厦门弘芯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芯电子”)旗下子公司甘肃穗弘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穗弘”)于2023年10月15日与中京电投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京电投”)签署了《天水市甘肃省智能计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于2023年11月28日签署了《天水市甘肃省智能计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协议补充协议一》(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一”)。

自上述协议签署之日起,因各方业务实施及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发展变化,中京电投将不再采取项目合作方式,而是直接向甘肃穗宏采购算力服务器用于投资算力业务。经双方友好协商,于2024年3月22日共同签署了《甘肃省天水市智能计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协议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双方确认,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甲、乙双方过去签署的关于甘肃省天水市智能计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的所有双边协议,除《销售合同》及《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一、二外,其他所有与该项目合作有关的双边协议及任何单方面表述均无效。

从项目合作到单边采购

按照原《合作协议》,双方以项目合作制形式共同建设天水市甘肃省智能计算中心,总投资10亿元,甲方中京电子负责招商引资,所有投资资金用于项目的高端算力服务器全部从乙方甘肃穗宏采购。

智能计算中心投资建设完成后,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租赁主体向项目公司租赁该项目全部高端计算服务器,租赁期限自租赁开始之日起5年,5年租赁期内租金总额由甲方根据相关补充协议约定,按智能计算中心项目实际投资额的82%(含税)的租金按日分摊。

公告称,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自有“水虹”品牌人工智能计算服务器生产制造及智能计算中心运营及租赁业务具有重要意义。

支付方_支付宝自动扣费怎么关闭_支付宝下载

11月的《补充协议一》中引入第三方,即天水精禾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甲方全资拥有的公司,以下简称“精禾云”)。

《补充协议一》载明,智能计算中心项目总投资保持不变,约为人民币10亿元,其中约人民币7亿元项目投资资金由甲方投资及自筹(不含项目融资),其余约人民币3亿元项目投资资金由甲方提供,投资资金通过京和云融资取得,甲方负责及自筹的资金应优先投入。

项目投资款全部用于购买高端计算服务器,并全部向乙方购买。乙方(包括乙方指定的租赁单位)不再向项目公司租赁本项目所有高端计算服务器,指定租赁单位租赁项目计算服务器的相关协议不再执行。

至此,双方正式由项目合作转变为算力服务器采购。

7亿还是10亿?

3月24日,弘芯电子发布《甘肃省天水市智能计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进展公告》,宣布与“中京电投”签署《终止协议》,并披露后续合作事宜如下:

双方确认,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双方过去签署的关于甘肃省天水市智能计算中心投资总部项目合作的所有双边协议,除《销售合同》及《销售合同》的补充协议一、补充协议二外,以及其他所有与该项目合作有关的双边协议,单方面表述均无效。

双方确认,根据销售合同,京和云公司已向乙方下达订单,购买价值人民币699,993,999.82元的产品。具体订单正在执行中,产品已完好交付京和云公司。甲方同意京和云公司最迟于2024年6月将产品交付给乙方。剩余款项须在该月30日前结清。

公告中并未提及此次付款剩余金额,因此无法确认合同金额是否仍为此前的10亿。另外,与《补充协议一》对比可见,付款人已全部变更为京河云公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