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所在的公司近期收到了合作公司的违约金。小李是公司新进的财务人员,在上一家公司工作时,从来没有遇到过收付违约金的情况,因此小李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只好请上级领导帮忙妥善处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各种原因遇到违约金或者被违约金的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违约金的不同情况也会影响财务人员的处理方式。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违约金的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
1.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不履行
【情况1】
A公司与小王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购买了一批木材,后因A公司调整经营计划,不再需要该批木材,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根据合同约定,A公司需向小王公司支付违约金5万元。
(1)税务处理
案例一的情况是买方违约,支付了违约金,但是没有履行合同,由于没有履行合同,也没有开展业务,所以不需要开具发票,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温馨提示:对于违约而扣除的押金或者双倍退款,如果未发生经营活动,未履行合同,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就如同违约金一样。
(2)会计处理
小王公司:
借:银行存款 5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50 000
A公司:
借:营业外支出 50,000
贷记:银行存款 50 000
2. 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
【案例二】
B公司与小王公司签订购销合同,购入一批木材,不含税价格为4万元。小王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B公司提供了木材。但因B公司资金短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且逾期两个月。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需向小王公司支付违约金3万元。
(1)税务处理
案例二中,买方支付了违约金,合同已经履行,交易已经发生,此时B公司支付的3万元违约金属于额外费用,因此应计入销售额中缴纳增值税。
(2)会计处理
应纳税额=(+)×16%=(元)。
小王公司:
借:银行存款 81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1 200
主营业务收入 7万
B公司:
借记:库存 70 000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11 200
贷记:银行存款 81 200
3. 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履行
【案例三】
C公司与小王公司签订购销合同,采购一批木材,因工厂原因,小王公司木材库存不足,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C公司提供木材,历时半个月才成交,根据合同约定,小王公司向C公司支付违约金2万元。
(1)税务处理
案例三与案例二虽然表面上都履行了合同,交易也发生了,违约金应当算作附加费用,计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但事实上,购买方作为违约金的收取方,并没有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因此并不需要开具发票,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会计处理
小王公司:
借:营业外支出 20,000
贷记:银行存款 20 000
C公司:
借:银行存款 20 000
贷:营业外收入 2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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