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移动支付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习惯使用微信转账,微信转账虽然方便,但也会带来麻烦,近期,法院就审理了多起因微信转账引发的金融纠纷案件。
为什么提供了微信转账截图,法院仍然不予认可?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小琳曾通过微信给朋友小张转了2000元钱,但并未要求小张提供本票。此后,小张不仅没有还钱,甚至还失踪了。小琳无奈之下向象山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后,小张依然下落不明,未能出庭。庭审中,小林无法提供其手机上给小张转账的原始页面,只提供了微信转账截图的打印件。而且,打印件上显示的收款人竟然是一个网名——“重*再来”。由于是网名,无法确认这个网名是否就是被告人小张。
小林提供的微信转账截图虽然可以作为证据,但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鉴于此,法院最终因证据不足驳回了小林的诉讼。
通过其他方式将孤立的证据补充成完整的证据链
孙先生两年来通过微信转账借给朋友丁先生12万元,且没有欠条。丁先生一直不愿意还钱,孙先生无奈之下只好向律师寻求帮助。由于丁先生的微信账号不是真实姓名,而是公司名称,律师建议孙先生通过微信和短信给对方发消息,内容如下:“丁***,我是***,借给你***的钱,共计***,请尽快归还。”
此时,丁先生并不知道孙先生准备提起诉讼,因此并未有所戒备,在短信和微信中均回复:“我知道。”随后,孙先生再次致电对方,进一步确认借款事实,并将通话录音。
这一系列举措,让原本零散的证据变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孙先生的诉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丁先生也基本还清了钱。
法官:尝试使用传统借条和银行转账贷款
据审理相关案件的法官分析,现实中的微信转账金额来源有两个:
一是绑定微信平台的银行卡,这种方式可以根据相关微信聊天记录以及银行的存取款记录形成证据链,证明贷款事实。
二是现金取款,部分手机系统无法显示转账人和收款人的昵称,只能显示金额、交易日期、交易号,以及“朋友已确认到账”等字样,单凭转账记录根本无法证明收款的“朋友”是否就是借款人本人。
因此需要有微信运营方出具的相关身份证明信息,或者借款人真实生活照、聊天记录、录音等其他证据来支持,必要时还需要进行公证。
因此,法官建议,使用传统的借条和银行转账交易进行借贷更为可靠。
律师建议:不要因为不好意思就不写借条,最好附上身份证
律师建议,钱可以通过微信在线转账,欠条要当面给,最好附上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不要因为麻烦或尴尬而避而不写欠条。如果客观情况不便立案,要小心收集和固定电子证据。
如果你是通过微信转账等方式借钱给别人,一定要在备注栏注明钱的性质。另外,也可以在沟通过程中再次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和钱的性质,减少之后可能出现的麻烦。
999.99元和1000元的情侣转账性质或有差异
值得一提的是,情侣之间转账999.99元与转账1000元的性质可能有所不同,前者由于具有特殊意义,不符合借贷习惯,往往被认为是赠与,而后者则可能被认为是借贷。
何女士经常给男友朱某发微信红包、转账,金额有520元、1314元、999.99元等,还常常附上情话。分手后,何女士以为这1.2万多元是借钱,让前男友还钱。
法院经审理认定,520元、1314元、999.99元等数额并非一般借贷习惯中的整数,结合何某的生活经历和借贷习惯,可以推断何某转账的真实意图是为了表示祝福、敬佩或赠送,而非朋友之间的借贷。
但微信转给朱某的3800元、1000元、900元的用途均未注明,且在微信聊天中,朱某还承诺偿还部分钱款,并给何某开具了一张借条,表明朱某承认向何某借了部分钱,该笔款项应视为借款。
该律师表示,从司法实践来看,200元以下的红包,如果没有其他证据,通常被认为是爱情的表现,但具体情况还要由法院来认定,不能一概而论。
发错红包,对方不肯收,怎么办?
律师提醒,公民一旦发现自己转错钱了,应立即联系对方或者让平台客服帮忙协调,要求对方归还错转的钱,一般对方核实后都会主动还钱。
若对方拒绝返还,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此时,当事人应注意保留转账记录、银行卡信息等证据。对于从对方收取错误转账款项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不当得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获取不当利益没有法律依据,给他人造成损失,所获取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遭受损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