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事互联网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在其网站上公示上一年度发生的风险事件、客户风险损失和赔偿情况”。
近日,中国支付网对113家具备经营网络支付业务资质的支付机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发现,截至目前,仍有8家支付机构尚未按照央行规定披露2017年客户投诉及风险事件。
以下为尚未公开披露客户投诉及风险事件的8家支付机构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支付网还发现,有两家支付机构连续两年未披露客户投诉和风险事件,这两家支付机构分别是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和易联支付有限公司。
据中国支付网统计,2017年接到客户投诉最多的支付机构为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联动优势、中金支付,其中支付宝共接到客户投诉,客户投诉处理比例为100%。
在风险事件信息统计中,北京百付宝、中移电商、连连银通是2017年收到风险事件最多的支付机构,共计分别发生759起、564起、270起。
此外,中国支付网在统计中还发现,包括银盛支付、北京钱袋宝、成都墨宝等支付机构仅向社会公布了客户投诉情况,但并未公布风险事件。
以下为中国支付网统计的《2017年度客户投诉及处理信息披露汇总》和《2017年度支付机构风险事件信息披露汇总》前十名。
上图为顾客投诉排名(点击可看放大图)
上图为风险事件排序(点击可看放大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