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人向往乡村生活回归质朴,也有人担心乡村文化的没落。真正的乡村远没有诗情画意、天涯若比邻那么美好,赌博问题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缩影。
农村地区赌博现状令人担忧
1、参与赌博的人很多,赌法不断更新。在利益的驱使下,赌博在短短几年间在农村迅速蔓延。社会上一些闲散人员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不顾法律、法规、政策,参与赌博。参与赌博的人数逐年增多,赌客的年龄层也由以青壮年为主逐渐转变为青少年、青壮年、中老年人为主。农村的赌博方式也在不断更新,常见的有“打麻将”、“扎金花”,现在又有“斗牛”、“自动麻将机”等。
2、赌资大。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赌资逐年增加。以前赌资不大,一般是一两三元钱,一局赢或输几十、几百元。而现在,赢或输动的却是几百、几千元。
3、赌风时间长。过去农村的赌风活动往往集中在冬春农闲时节,如今已发展成为日夜奋战,夜以继日,没有间断,一年四季不间断。如果只是为了消遣,打麻将或许还不算什么,但近年来,农村的赌风越来越浓厚。除了打麻将、“甩洞”,还有六合彩,俗称“买码”。
虽然只是“消遣”,但夫妻反目、吵架甚至打架的现象屡见不鲜。极端案例是,一位村民一年输了18万元,不得不卖掉6头牛还债。另一种常见情况是,农村青壮年忙于麻将、牌桌,只有老人家操持家务、干农活。久而久之,农村再也没有种地能手了,更别提传统的“耕读文化”了。更有甚者,为了招揽生意,农村一些地方逐渐聚集固定赌博场所,从赌客身上赚取利润。固定场所和时间的增多,让赌博成为不少农村人的“第二职业”,上瘾之后更难戒掉。
赌博越来越流行,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1.主观原因
(一)一些人世界观、人生观扭曲,过度追求金钱,刺激了赌博犯罪的盛行。作为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金钱至上”的观念在很多人的头脑中扎根,一些人希望通过各种手段获取金钱,甚至不惜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
(2)赌博犯罪的暴利性是其屡禁不止却长期猖獗的重要原因。在群体性赌博案件中,庄家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赌资,稳定获利,利润极高。因此,即便经过一轮轮严厉打击,各类小庄家仍然以各种形式存在,少数赌徒暂时借赌博牟利,这又刺激了更多人对赌博的幻想。
(三)有些人法制意识淡薄,对赌博犯罪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有些人认为赌博只是个人行为,“赌一赌消遣”,对社会并无危害,不值得大惊小怪。从而形成纵容赌博习惯的社会心态,导致社会对赌博活动缺乏应有的谴责,不能有效遏制赌博行为的蔓延。
(4)村干部也赌博
有的地方,村干部甚至利用职务之便组织赌博。近年来,农村经济案件多起,都与赌博有关,其中不少都是村干部挑起的。在这样的环境下,如何能要求普通村民不赌博呢?
(五)农村文化休闲娱乐活动缺乏
农村与城市不同,娱乐设施和文化活动不多,但人们闲暇时娱乐选择不多。很多农民农闲时除了看电视,没有其他休闲方式,除了赌博,无所事事。农村文化建设任重道远,虽然很多地方开展了文化“三下乡”活动,但真正受益的范围极其有限。
建议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农民业余生活。一方面,农民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平台:天宝农技服务平台,了解农业技术、农业法规、农业资讯等,了解政策,学习实用技术,不断丰富农民文化生活,提高生活水平;另一方面,督促各村基层组织在农闲时节特别是春节期间,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一些参与性、娱乐性强的棋类比赛、羽毛球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农民文化生活,充分满足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
2.执法实践中的原因
(1)法律适用难度大。根据刑法规定,赌博罪的定罪条件不仅高,而且量刑幅度窄、处罚相对较轻,最高刑期仅为三年,对犯罪的定罪处罚难度大,难以产生必要的震慑作用,不利于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现实中,赌博的层级多,金额不一,赌博次数难掌握,实际数额难统计。赌博罪定罪的重要依据是数额,赌博数额不足一定数额的,基本排除刑事处罚,多数按行政处罚处理,缴纳罚款。在法不责众的理念下,根除赌博确实困难重重。
(2)罪名认定困难。根据刑法第303条规定,赌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不仅要实施合法的赌博行为,还必须具有合法的营利目的。其中具体列出了三类人,即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职业。但刑法并没有对以营利为目的做出具体的界定,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是以营利为目的呢?同样,刑法也没有对这三类人做出具体的规定。《湖南省公安机关办理赌博行政案件规定》列出了四种情形,凡有四种情形之一的,应当以赌博罪定罪处罚:一是组织、引诱多人赌博,一年内从中抽成获利五千元以上的; 第一,为不特定人员提供赌博场所、设备,一年内获利5000元以上的;第二,为不特定人员提供赌博场所、设备,一年内获利5000元以上的;第三,沉迷赌博,以赌博所得为生或者作为主要收入来源,一年内赢利5万元以上的;第四,聚众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向赌客提供赌资5万元以上或者获利5000元以上的。上述四项规定,为办理赌博犯罪案件提供了一定的便利,但对赌博犯罪的定罪标准显得过高,不利于打击犯罪。
(三)查办案件困难。预防和减少赌博犯罪的发生,只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管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治理,形成治理网络,才能取得实效。在现有条件下,基层虽然成立了治安机构或巡防队,但对禁赌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管理措施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导致群体性防控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