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家互联网公司曲线获得支付牌照,累计交易总额达 169.5 亿

2024-08-02
来源:网络整理

据零一数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共有31家互联网公司获得支付牌照即《支付业务许可证》,披露交易总额达169.5亿元,单张牌照收购最高价格超过30亿元。其中,2017年以后完成并购的有4家,2016年有15家,2015年有4家,2014年有4家。

在支付牌照交易及并购中,海利美达以30.39亿元收购联东优视(业务类型: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性)),为支付牌照收购价格最高交易;收购价格第二高的为美丽金服以23.79亿元全资收购海科融通(业务类型:银行卡收单(全国性));第三为鸿磊股份以14亿元收购合利宝支付90%股权。

从上表可以看出,吉富通和国华汇银均经历了两次转让,2014年8月和2016年8月,吉富通分别以6亿元和5.7亿元被收购,前者为全资收购,后者持股比例未知。但可以想象,吉富通的支付牌照价格将大幅上涨,该支付牌照的业务包括互联网支付(全国)、预付卡发行和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互联网支付单项业务是支付牌照收购价格最高的。

国华汇银的支付业务是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仅限北京),分别于2013年11月和2016年10月以3000万元和7000万元收购。三年过去了,这块牌照的价格已经上涨了一倍多,但单单预付卡业务,在支付牌照收购中价格是最低的。

许可证费用不断上涨

业内人士估计,一张支付牌照的价格动辄上亿,甚至高达10亿元。以下按照上表中获得的31张支付牌照的业务类型和范围进行分类:

1)已获得的31张支付牌照中,8张包含银行卡收单(全国性)业务,行业平均出价约5亿元,目前单项业务最高收购价为23.79亿元;

2)互联网支付:该业务共收到21个报价,平均报价超过3亿元,单笔业务最高收购价为3.3亿元。

3)预付卡发行与受理:该业务共包含12张卡,目前单笔业务最高申购价为9.45亿元;

4)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该业务项目共有12只,总价值超过5亿元,目前最高申购价为30.39亿元。

5)全牌照(含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共计6张牌照,行业平均出价超10亿元,目前最高收购价为30.39亿元。

支付牌照的涨价潮,最早可以追溯到2016年8月12日,央行在换发首批支付牌照时宣布“原则上一段时间内不再审批新的机构”,这标志着第三方支付牌照进入存量盘整时代。

虽然川好智联2017年6月29日晚间公告,旗下子公司川好支付取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但实际上央行早在2015年12月8日就已颁发支付牌照,迄今央行共计颁发271张《支付业务许可证》,其中就包括川好支付。

此外,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也在不断落地,央行连续换发四批支付牌照并进行监管整改后,共有24家支付机构丢失支付牌照,目前,市场上现有支付牌照247张,其中包括传华支付。

互联网公司为何热衷于获取支付牌照?归根结底,由于市场上的支付牌照数量有限,互联网公司若想切入C端市场,就必须间接获取支付牌照。

互联网巨头拿到支付牌照之后,有用户流量,有交易量,最重要的是有交易数据,基于大数据,可以延伸到个人信贷、消费信贷、金融产品销售、小微企业贷款等金融领域。

支付牌照并购面临的监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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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牌照的收购价格不断上涨,支付市场的要价也不断上涨,从几年前的几千万元,到现在的几百亿元,未来可能还会更高。支付牌照并购,如今已经成为互联网巨头开展支付业务的重要方式。

但同时,支付牌照并购过程中也存在是否合法转让、是否得到监管部门批准等诸多问题。

截至目前,四批支付许可证续期工作已全部完成。特别是在第四批续期中,9家支付机构未获续期。其中,北京交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诚信合支付有限公司、安徽睿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商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乐福支付有限公司等5家支付机构均已转让股权,且均未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审批,属于变相转让《支付业务许可证》。这违反了支付许可证未获续期情形中的第(六)条——以伪造、变造、隐匿数据或者恶意拒绝、妨碍检查监督等方式故意规避监管要求。

支付许可证不予续期的十一种情形:

(1)截至申请日,累计亏损超过实缴货币资本的50%;

(二)所持牌支付业务部分或者全部未实质性开展,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暂停开展;

(三)占用、挪用、拆借客户备用金;

(四)有转让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的行为;

(五)超出核准范围从事支付业务;

(六)伪造、变造、隐匿数据,故意规避监管要求,或者恶意拒绝、阻碍检查监督;

(七)以欺诈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申请支付业务许可;

(8)因利用支付服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因办理支付服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较大数额行政处罚的;

(九)支付业务设施安全和风险监控存在重大缺陷,或者存在大规模窃取、出售、泄露、丢失客户信息的情况;

(10)违反反洗钱法律、法规,情节特别严重的;

(十一)发生其他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或重大风险隐患多次暴露,造成不良影响。

总体来看,目前全国剩余247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形成三个梯队。根据最新的市场份额测算,支付宝以54.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一,财付通以40.0%的市场份额排名第二,两大支付巨头合计市场份额达94.0%,形成第一梯队。拉卡拉支付、易宝支付、联动优势、连连支付、平安支付、百度钱包、京东支付、快钱等8家支付机构形成第二梯队。其余200多家支付牌照的市场份额仅为1.0%左右,且大部分处于未营业状态,形成第三梯队。

目前,已取得的支付许可证大多处于第三级,被撤销支付许可证的24家支付机构也属于第三级。

这也说明第三梯队可能存在未向监管审查报告重大变更、挪用预备费导致预备费缺口、无法开展实质性业务、持续亏损等问题。因此,互联网企业在获取牌照时,需要留意以上十一种支付牌照不会续期的情况。

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0年6月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支付机构应当按照《支付业务许可证》核准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不得超出核准范围开展业务或者将业务外包。支付机构不得转让、出租、出借《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机构变更公司名称、注册资本、组织形式、变更主要投资者、合并或分立、调整业务类型、改变业务覆盖范围等,应当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前,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若违反前述第十七条的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吊销其《支付业务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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