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监察局坚决贯彻落实财政部党组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坚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属地监管优势,全面加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努力提高监管实效,促进中央转移支付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深化财经会计监督工作方向
河北监察局在履行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职责过程中,深入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会计监管工作的意见》,坚持胸怀“国家大事”,始终把握正确工作方向。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国家监察局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刻认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是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是加强财经纪律的重要手段,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加强财经纪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管理能力的内在要求。
二是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十次到河北考察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找准督导重点,紧紧围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高质量就业、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等领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确保有担当、有作为,积极推动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优化工作方法,持续推动监管效能提升
河北监管局稳步推进职能转变,重点关注中央转移支付流向,建立涵盖“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的“全覆盖”、“全过程”闭环管理。
一是事前管理注重资金预算,通过测算资金使用范围和标准,验证预算申报的合理性,为中央政府科学分配资金、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二是事中管理重在资金使用,依托综合预算管理制度和直接资金监测制度,对转移支付资金分解、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选取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导,促进资金规范高效使用。
三是事中管理注重资金使用效果。按照有关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各项资金政策有效落实,指导地方各部门强化预算约束,改进预算管理,改进资金管理和使用并积极建言献策。

3.夯实基础信息,不断推进信息资源整合共享
河北监管局坚持向大数据要效益的理念,通过基础数据更加扎实精细化、广泛整合信息资源、丰富改进监管手段、夯实监管基础,不断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监管水平。
一是清理文件体系,总结整理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各类资金管理条例和问题整改细则,梳理经常性支出范围,列出“白名单”“黑名单”。
二是利用好直管资金监测平台和综合预算管理系统监测模块,对部分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分配、使用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同时对两个平台重叠部分的资金进行比对验证,确定监管重点。
三是探索建立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执行情况报告机制,对未纳入系统监管的重点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采取数据报送的方式,在重要时点了解相关资金分配、发放和使用情况。
四、坚持以点带面,不断提高预算监督成果运用水平
河北监管局积极推进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对接省级财政和相关部门,探索协同机制,推动基础数据互联互通和监管结果共享。
一要强化主体责任,督促基层财务强化各部门职责,加强内控管理,做好监督“下半场文章”,持续加强预算管理,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二是强调要吸取经验教训、善于运用,会同省财政及相关部门针对督导情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全省各有关部门在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感和工作水平,更好发挥预算的监督、规范、纠错、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是要做好调查研究,随时关注地方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反映资金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困难和经验做法,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建议,为上级部门制定完善政策提供参考,切实发挥好“探头”“哨兵”“参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