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顾客:
为切实保障您账户资金和合法权益安全,有效防范新型电信网络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新型电信网络犯罪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实行账户分类,隔离账户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分为一类银行账户、二类银行账户和三类银行账户。一类银行账户为全功能银行账户,主要用于大额资金划转、结算等;二类、三类银行账户在功能和限额上与一类银行账户有所区别,主要用于投资理财、小额支付消费、缴纳费用等。自2016年12月1日起,同一个人客户在我行只能开立一个一类银行账户(借记卡,下同)。12月1日前在我行开立的一个或一个以上一类银行账户可继续正常使用。如需开立新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只能开立二类或三类银行账户(借记卡)。
账户开通后建议您尽快使用。自2016年10月1日起,如果您新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自开户之日起6个月内无交易记录,为保证您的账户安全,该账户将无法通过柜面以外的其他渠道办理业务。您到我行任意一家网点进行身份核实后,我行将为您恢复该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2.做好账户清理,降低潜在风险。为提高个人银行账户使用效率,建议您日常只保留使用频率较高的账户,并做好名下账户的清理工作,避免丢失后被不法分子利用的风险。如您在我行开立了5个及以上一级银行账户,请尽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一家网点确认您的账户信息。我行将为您提供账户合并、无效账户注销服务,避免影响您其他账户的正常使用。
3、配合公安机关加强高风险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如您(贵公司)名下银行账户被公安机关认定为涉案账户,我行将暂停该账户一切业务。我行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您。收到我行通知后,请您积极配合我行核实您(贵公司)身份。个人客户请于3个自然日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我行任意一家网点进行身份核实。如未完成身份核实,您在我行开立的其他账户将无法通过非柜面渠道办理业务。我行完成身份核实后,除涉案账户外的其他账户业务均可恢复。如您(贵公司)确认您名下银行账户系他人以您名义开立的,我行将按照冒名开立账户相关程序处理。
如您(贵单位)对公安机关的认定结果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确认,我行将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结果对相关账户作出相应处理。
四、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自2017年1月1日起,如您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买卖银行账户(含银行卡)的组织或个人,或作为组织者,或以冒充他人、虚构代理关系等方式开立银行账户的,您(所在组织)5年内不得在我行所有账户进行非柜台交易,3年内不得在我行开立新账户。
如您(贵单位)对公安机关的认定结果存在疑问,请及时与公安机关联系,我行将根据公安机关的确认结果对相关账户作出相应处理。
5.加强对异常开户行为的管理。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您(贵公司)可能无法在我行开立账户:
(1)您的身份信息存在疑问,且您(所在单位)无法配合提供证明材料的。
(2)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组织他人同时或者分批开立帐户。
(3)有明显理由怀疑该账户是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目的的。
6.加强对企业开户审慎审核,如贵公司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我行核实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不存在或经营地点虚构的,我行将不再为贵公司开立新账户。
我行将定期对已开立账户的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贵单位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我行将暂停贵单位账户的支付业务,请您积极配合我行办理销户手续。

如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背景等情况不明确,或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地,我行将加强对贵公司开户意愿的核实,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进行当面访谈,留存视频、音频资料等。开户初期原则上不开通非柜面服务,后续了解后将审慎开通,请您理解与配合。
七、规范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管理。如您(或贵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总监或授权代理人)在我行预留的手机号码被同时使用或记录在多个姓名的账户中,请尽快到我行任意一家网点(个人账户)或您开户网点(公司账户)进行修改确认,并作出合理解释,否则相关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可能被暂停,待您(贵单位)向我行核实身份并作出合理解释后,方可恢复账户功能。
8、贵公司办理对公转账业务时,我行将根据贵公司选择的支付工具和支付渠道提供多种处理方式。对于在我行营业网点办理的转账业务,我行对系统内转账业务提供实时到账服务(收付款信息错误等原因导致的延迟除外);对于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办理的转账业务,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时间安排安排转账;对于以支票、本票、汇票或当地监管部门制定的专用凭证办理的转账业务,将按照国家相关票据法规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票据交易所时间安排执行。对于通过企业网银办理的转账业务,您可以预约当日指定时间、次日及其后任意日期(30天内)实现转账。 若相关转账时间遇周六、周日或法定节假日,则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代支付系统开放时间顺延。
九、增加转账时延,确保通过ATM机转账的资金安全。自2016年12月1日起,除转账至本人银行账户外,如您通过我行ATM机(包括现金自助设备、自助终端)转账,您的银行卡发卡银行将在受理申请后24小时内办理转账。发卡银行受理申请后24小时内,您可以向发卡银行申请撤销转账。如您使用我行银行卡通过我行ATM机(包括现金自助设备、自助终端)转账,您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或ATM机申请撤销;如您使用我行银行卡通过他行ATM机(包括现金自助设备、自助终端)转账,您可到我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我行客服热线申请撤销。如您使用他行卡通过我行ATM机转账,请按照他行卡发卡银行的要求申请撤销。 企业客户办理企业结算卡并通过我行ATM进行资金转账时,不会受到24小时到账延迟的影响。
10.加强可疑交易管理。如我行发现您的账户存在可疑交易,将向您(贵公司)核实,请您积极配合我行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您提供的说明及材料不足以证明相关交易合法合规,我行将暂停该账户的非柜面业务。
11、在上述验证过程中,我行不会以任何理由要求您(贵公司)提供账户密码、支付密码、网银登录密码、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短信验证码等信息,请您妥善保管相关资料,防止信息泄露,给您(贵公司)造成财务损失。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参见《通知》及《通知》的规定。给您(贵公司)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您对以上内容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或咨询我行营业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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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国内客服热线:
信用卡海外客服热线:+86-10-
特别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