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收单服务外包市场规范管理,保护市场参与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收单市场健康发展,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起草了《收单外包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于2020年8月27日正式发布施行。
自2020年9月16日首批14家企业完成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登记以来,截至2021年8月2日,共有308家企业完成登记。
1.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概念
聚合支付技术服务是指外包机构向指定商户提供整合多种支付渠道、实现一站式对账的技术服务。
二、《办法》及其他法规的政策要求
1.已经开展或者拟开展业务的服务外包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协会申请登记。
2、协会会员单位如将收单业务外包的,应在协会规定期限内选择与已完成登记的外包机构合作。
3.对于未能在协会规定期限内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收单机构应在保证商户服务连续性的前提下,有序终止收单业务合作。
4.采购机构新增合作外包机构的,原则上应从已完成备案的外包机构中选择。如选择尚未备案的机构,应要求合作机构在协议签订后或实际开始合作后30个自然日内提交备案申请,并在协议中明确备案审查不合格的,合作自动终止。
5.对尚未备案或尚未核准备案的服务机构,收单机构将终止与该服务机构的合作,对尚未开展合作的服务机构,不再与其进行合作。
3.备案公司类型分析
汇总308家机构后,除了50家支付机构或其附属机构、1家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外,其他机构共有267家,且部分机构已完成2家以上机构的备案。同时可以看出,其中不乏2014年、2015年申请支付牌照的公司。
四、备案时间及批次
自2020年9月16日至2021年8月2日,共分10批308家机构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及批次如下:
五、注册地及备案机构号
308家备案机构注册地如下:
从上表可以看出,备案机构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福建等经济相对发达、支付机构集中的地方,这五地备案机构约占全国的71%。同时,中西部地区备案机构较少,吉林、宁夏、青海、新疆、西藏等地至今尚无备案机构。
六、建议
建议从事聚合支付技术服务的支付外包服务机构抓紧备案:一是完成备案后即可合规开展业务,既能满足牌照资质的监管要求,又能安心合法地拓展业务;二是银行和两会的资质一开始申请比较容易,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申请要求越来越高。例如,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私募牌照)申请在2017年之前相对简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申请要求和难度都有所提高。目前,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的申请难度较小,申请成本较低。
作者简介:对第三方支付、征信政策有深入研究,熟悉行业,欢迎业界同仁共同探讨征信与第三方支付等金融牌照的融合应用,曾受聘于中科院大学担任行业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