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带货繁荣背后:虚假流量泛滥,数据造假手段曝光

2024-08-17
来源:网络整理

有些直播间看似生意兴隆,但流量其实是假的

当前,直播带货风靡一时,动辄几千万甚至上亿的销售额让人惊叹,但也有一部分人对这些数据是否真实心存疑虑。

近日,经过媒体报道,快手主播肖一一直播销售数据疑似造假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据第三方数据机构统计,这场直播的销售额应为867万元,与快手给出的1.05亿元存在一定差距。随后,快手出面澄清,前后端数据不一致是由于数据接口调试不充分导致的。

抛开直播数据的真实性不谈,科技日报记者从多位业内人士处了解到,目前的直播市场数据确实非常虚高,直播间的繁华景象很大程度上是靠虚假流量支撑的。

成本低,诈骗手段不复杂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5.60亿,占网民总体的62%,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2.62亿。

各种带货“神话”吸引了一波又一波的网红、明星涌入直播间。与此同时,被吹到风口浪尖的直播带货也正在成为虚假流量猖獗生长的巨大温床。

打开某电商平台,可以看到各种直播平台提供增加粉丝、增加在线人数、增加播放量、增加直播点赞、增加各种礼物等服务。有的商家甚至承诺付费后直播可直接加入当日热播榜。记者发现,此类服务的价格非常低廉,甚至1元就能买到一两万播放量。如此优惠的价格显然大大降低了数据流量造假的门槛。

早在2015年,某主播在直播一场比赛时,系统显示观看人数就超过了13亿。“作为行业顽疾,直播数据造假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网络安全对策技术研究所所长闫怀志在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数据造假在我国已经发展形成了一个完整而庞大的黑色产业链。从各类电商平台、生活服务平台,到各类社交媒体平台,数据造假手段多种多样、无处不在,火爆的直播平台也不例外。

据闫怀志介绍,直播造假的原理并不复杂,常见的造假手段有人工刷单、利用软件平台、“软件机器人”账号刷数据等。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离不开黑产或灰色生产机构。这些机构有的雇佣“刷量联盟”,每个“联盟”能控制几百甚至上万会员,通过人工刷单进行造假;还有的靠卖刷量软件,只要事先把账号和内容导入软件,直播时就会自动出现评论,甚至频率还可以调整;还有一种就是直接打着“平台商城开发”的幌子,利用外挂技术抓取平台上注册用户的账号进行点赞、评论等操作,直接就能为直播平台刷出巨量数据。不少网友发现自己被“买赞”、“买评论”,其实是账号被盗用,用于数据造假。

记者此前了解到,市面上有一款号称“80%短视频营销人员都在用”的云控系统,其宣传介绍中宣称可以“一键开通400个抖音账号,批量点赞评论,快速爆红吸粉”,“一人可管理数百台云手机”。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明显助长了数据造假,造假的门槛和成本都极低。”闫怀志说。

技术助力虚假流量可追踪

“大家都在买数据,如果你不买,你就没有竞争力。”一位业内人士说。

在各方利益的驱动下,直播诈骗正在批量化、规模化发展,不少直播平台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不仅不严厉打击这种诈骗行为,甚至还参与其中。

当一个人观看直播时,直播平台会在后台将在线观看人数扩大到10倍;当10个人观看直播时,观看人数会增加20倍;而当100个人观看直播时,直播平台可能已经将观看人数设定为当前实际人数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

抖音买赞一元100个赞_一元买抖音100赞_抖音买赞买评论

在闫怀志看来,虚假流量骗术不断涌现、并逐渐形成顽疾的背后推手,是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条。在造假链条中,直播主可以用虚假流量吸引眼球、伪造个人商业价值;直播平台可以借此吸引更多直播主和观众,大批广告商随之而来;而直播平台的投资公司可以以此为噱头,吹爆资本泡沫。各方都穿上了皇帝的新衣,默契地上演着一出互相刺激的大戏。

假数据能完美欺骗所有人吗?其实不能。

“既然是虚假数据,自然和实际流量数据就会存在明显差异。”闫怀志说,刷流量平台通常会留下刷流量的痕迹,比如阅读数和评论数明显不匹配,通过分钟级的流量监控就能轻易察觉。

但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平台的炒作手段也开始升级,通过分析网民的习惯甚至拟合真实的数据曲线,构建常态化的“炒作模型”,控制炒作节奏,甚至还可以利用相关技术,人工合成评论文字甚至语音。

当然,也可以通过构建用户画像等多维模型来识别虚假流量,但这种检测方法成本较高,推广难度较大。

那么,第三方平台如何监控数据?

闫怀志介绍,无论是自营流量统计还是第三方流量统计都离不开流量监测,第三方数据机构可以通过带有统计分析软件的网站服务器监测网站流量,也可以对流量链路进行统计分析(比如移动网络服务商)。

“第三方数据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证流量规模本身的真实性。”闫怀志说,但至于流量本身是否由虚假订单产生,除非是明显的欺诈行为,第三方监测机构很难做出明确的判断。

纠正乱象,各方需多管齐下

直播电商泡沫越来越大,这些流量造假的灰色产业该如何治理?

事实上,法律已明确规定,虚构视频点击量的行为,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所规范的“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游云婷指出,从法律责任角度来看,在直播电商中,购买虚假流量的一方首先对其品牌、赞助商构成欺诈;其次,是对平台其他主播及其他内容提供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该行为破坏了直播平台的机制和生态,违反了平台规定。

有专家建议,鉴于直播带货不同于传统的网络销售模式,所涉及的主体和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多样,甚至存在身份交叉、法律关系不同的情况。建议各监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要明确监管职责分工,还要建立协同机制,共同编织牢固的监管网络体系,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闫怀志认为,专业的制假机构通常会利用“业务推广”等手段,徘徊在监管的灰色地带。而且,不少制假机构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模拟真实流量,监管部门难以辨别真假。这些假流量急功近利,看似在短期内营造出繁荣的虚假形象,但最终损害的是各方利益。

2019年12月,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指出互联网信息内容服务的用户、生产者和平台不得从事流量欺诈行为。各方都有不同的责任,特别是监管部门要督促行业自律,但不能只靠行业自律。

“解决流量造假最重要的前提是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安全的网络空间环境。这需要全空间、全平台、全产业链的综合治理,实现线上线下监管无缝衔接,加大对恶意流量造假黑色产业链的打击力度,为网络空间和网络经济营造真正健康的生态和未来。”闫怀志强调。(傅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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