溱东一男子发涉黄视频被拘,玩微信这些禁区千万别碰

2024-08-20
来源:网络整理

本平台常年法律顾问:崔武律师

近日,我市秦东市一名男子因在微信上发布一段时长超过4分钟的色情小视频(自愿投案自首)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3天。

微信,几乎每个有手机的人都有微信。微信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社交工具。拥有微信的人几乎每天都要去微信,看微信,聊聊微信,发送微信。

但是,您知道吗?玩微信的禁区很多,你肯定不能碰这些禁区,否则你会后悔的!

首先,不要动不动就开枪。有些人一看到东西就拍,拍下来后,还会发到朋友圈和微信群里,甚至揣测打错白费。殊不知,眼见为实并不一定为实,你很可能会成为造谣者。向自己开枪是可以的,但有可能向别人开枪......侵犯

其次,不要动不动就转发。有些人,一看到微信群里或者朋友圈里有人发来的文字、视频、图片,便随便转发,没有身份证明。无意间成为了谣言的帮凶。

第三,不要随便下载转发。法律明确规定,暴力血腥、淫秽、反动的视频、图片、文字不得下载,更不得传播。

第四,不要随便参加微信群的一些活动。近年来,利用微信群进行赌博、传销等非法活动的案件屡见不鲜。

我们来谈谈群长:群主是群里最被嘲笑的

风险不小

责任也很重要

那种发小视频的微信群_视频群发小微信怎么弄_视频群发小微信违法吗

看看这些现实生活中的教训:

案例 1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此前判处了一起利用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的案件。被告人谢某某是微信群的所有者,群成员数量长期保持在200多人以上。据谢说,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人开始向这个群组发布淫秽视频。后来,淫秽视频发展成为这个微信群的主要内容。

张在小组中前进了几个月。经查,去年8月至10月,张某在群内发布了121个色情视频。作为群主,谢本应负责监督管理,但他并没有阻止群成员传播淫秽视频。

法官认为,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两者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属于共同犯罪。鉴于他们认罪态度良好,他们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中国传媒大学政法学院法学系副主任郑宁指出,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对利用互联网成立以传播淫秽电子信息为主要目的的30人以上群组的,按照《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罪》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案例 2

2015年9月中旬,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对浙江首例微信群传播淫秽物品案一审作出判决。淫秽视频的主要上传者阮某和群峥均因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1个月零15日监禁。

法院认定,从2014年11月至今年1月,张某在担任微信群群长期间,允许阮某等人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共计451条。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通信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或者传播淫秽影片、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四十部以上,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本案中,阮某在群内传播淫秽视频76条,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法院认为,虽然张本人并未上传淫秽视频,但作为群主,他有权将散布淫秽物品的群成员踢出网。据张某介绍,他曾经把阮某踢出了上传淫秽视频的群,但其他人又把阮某拉进来,之后他也不在意了。

群主触犯了法律,群主为什么“躺下”?

1. 群主和群成员之间有一个核心区别:

群主可以删除微信群中的所有成员,但群成员不能删除微信群中的其他成员。

2. 集团所有者还具有法律意义上的监管责任:

微信群主和群成员权利的核心区别,决定了群主和群成员的责任不同。作为集团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所有者,集团所有者当然要承担监督责任。群主应当规范群聊行为,保持群聊内容的不违法性。对于群成员发布的违法内容,应警告群主,直至将群主踢出群聊。

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公民个人权益意识的不断提高,如果团体所有者不履行监管职责,他或她可能会对团体内部的违法行为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