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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规有望改善保险营销环境发布时间:2009-10-10 作者:卢小平 杨小坤 阅读次数:1465遍 保监会资料显示,保监会为积极探索改革完善保险营销体系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强和提高营销人员的管理, 维护营销队伍稳定性,提升营销队伍素质,昨日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业务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将显著提升270万保险营销大军生态环境质量。
中国保监会明确要求,立足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转变经营思路,树立科学的保险营销理念,以人为本,逐步走出人员进出的粗放式保险营销模式。
截至2009年上半年,全国共有保险营销人员23万人,比上季度末增加23万人。其中包括人寿保险营销人员和财产保险营销人员。保险营销人员实现保费收入总额2525亿元,同比增长38.91%,占保费收入总额的42.18%。
中国保监会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公司管控责任,规范保险营销和招聘行为。各公司应制定规范化、统一的招聘政策、标准和程序,并设立专门部门对保险营销人员的招聘进行管理;要妥善集中收缴保险营销人员招聘权限,禁止授权在职保险营销人员以任何形式单独招聘保险营销人员;要严厉制止基层组织和基层工作人员在保险营销人员招聘过程中的误导行为和虚假宣传。
中国保监会要求,在提升日常管理水平、维护营销队伍稳定性等方面下力。例如,禁止随意向保险营销人员收费;禁止以购买保险产品为条件,使保险营销人员成为保险营销人员成为正规保险经营者或者加入公司,禁止以强制、诱导保险营销人员购买保险,以达到业务评价目标;禁止基础保险营销团队主管随意对营销人员进行罚金、挪用、扣款等侵害营销人员权益的行为,严禁扣留保险营销人员的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对于社会关注的保险营销人员的收入和待遇问题,中国保监会明确提出,要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的收入水平和福利待遇,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的职业归属感和企业认同感,促进保险营销团队稳定发展。积极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和手段,提高保险营销者福利保障水平,提高保险营销者在意外伤害、医疗救治、养老等商业保险中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积极加强与社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行业自律组织的协调联络作用,探索保险营销人员参与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