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官方微博发布第3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组委会声明,首次披露在近日举行的第30届金鹰奖电视艺术节投票中,存在恶意“造假”、数据虚增等行为,并进行了清票操作,导致部分候选演员票数发生较大变化,引发广泛关注。
媒体通过电商平台搜索发现,从事“网络造票业务”的商家多达数百家,其中不少商家宣称是“纯手工造票”,甚至有商家承诺“一定能夺冠”。对于金鹰奖造票问题,不少商家表示“很熟悉,做起来很稳妥”。有商家报价3毛钱一票,300元可以刷1000票,如果需要刷更多票,还会有更大折扣。
“哪里有网络投票,哪里就有作弊”似乎已经成为时下普遍存在的潜规则,在业界颇有名气的金鹰奖也被“触犯”,这的确有些不妥,但也很难说是意外。
金鹰奖组委会相关声明指出,经研究决定,第三十届中国电视金鹰奖“观众最喜爱的男女主角奖”提名作品第三轮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将剔除所有异常数据。对于10月15日之后产生的新投票数据,将继续进行异常排查等技术验证。
由此可见“投票造假”的隐患是奖项组委会主动曝光的,这样的态度和行动其实对于保证奖项的公正性、防止数据膨胀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我们再次提醒大家,设置网络投票的活动和评选活动,要有反“投票造假”的意识和相关保障措施。
当然,此次事件也再次刷新了公众对当下网络“刷票”黑产进化速度的认知。要知道,金鹰奖投票活动是使用手机号注册的,有“一号一票”的投票限制,正常情况下应该能够有效降低作弊的可能性。但媒体调查发现,不少商家宣称,只要付费,就能突破网络评选活动IP限制、身份限制、手机号限制、验证码限制、地域限制等限制,甚至承诺买家“一定能中冠军”。目前,金鹰奖组委会已清理出多达150万张异常投票,可见“刷票”技术确实可以轻松突破现有限制。
近年来,媒体其实已经披露了不少关于网络“刷票”黑产的内幕,也有相关的治理措施。但从现实来看,对其实际约束效果仍有待加强。在相关打击行动跟进的同时,网络“黑产”的自我演化也在快速推进。这一现实无疑呼唤着网络“黑产”治理需要更多“组合拳”,法律的完善、屏蔽技术的提升等应同步推进。
一个细节是,对于金鹰奖这样的权威评选活动,“刷一万张票的成本只有2500元,平均每张票只有0.25元”,反映出“刷票”的成本很低。如果能加大处罚力度,织就一张密集的反作弊技术网,增加违规操作的成本,相信一定能有效缓解“刷票”之风。
此外,鉴于“选票造假”难以杜绝,以及网络投票与“选票造假”在公众认知中形成“强关联”的客观事实,各类赛事评选也可考虑适当优化调整评价体系,不再单纯依赖网络投票评选模式,从源头上降低“选票造假”的市场需求。需要注意的是,网络投票的火爆,除了操作便捷外,也得益于其公平性。但当“选票造假”变得无处不在时,其公平性和公信力就受到威胁,是时候重新审视网络投票的利弊,做出慎重选择。
一旦任何网络投票沾染上“票控”的污点,对奖项的公信力都是巨大的损害。每一个活动主办方都应该明确反对“票控”作弊的立场,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甚至考虑取消“票控”人员的评奖资格。从这个意义上讲,金鹰奖评选活动的主动“揭丑”,无异于一次正面示范。当“票控”成为普遍的潜规则,彻底铲除相应的网络黑产,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 崇州(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