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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情况:打开手机应用程序时,轻轻摇晃手机就会出现广告页面或相关应用?
您是否曾点击过启动画面广告页面上的“跳过”或大“X”,结果却被重定向到另一个应用程序?
或者当你打开APP的时候,出现点击领取微信红包、要求你设置网络和移动网络、签署用户协议、无网络提示、要求你更新版本、提供完整新手指南等提醒,然后你点击之后就进入了另外一个页面?
这个一不小心就直接跳转到广告页的功能可以说比以往“无法关闭”的问题还要严重,而大家对闪屏广告的印象也残留在这里。
上述方法几乎被所有我们能叫出来的应用所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京东、微博、网易云音乐、美团、爱奇艺、高德地图、豆瓣、KEEP、喜马拉雅、淘宝、拼多多等,但微信不在其中。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角度来探讨微信为什么不使用闪屏广告:
微信需要闪屏广告吗?
闪屏广告本身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吗?
什么样的产品没有闪屏广告?
微信需要闪屏广告吗?
这要从微信的定位和底线说起。
定位决定产品能做什么,底线决定产品不做什么。
1. 定位:与时俱进的工具
微信的定位不只是通讯工具,张小龙对它的定位比较抽象,称其为“与时俱进的工具型产品”。
首先它是个工具,其次它要与时俱进。工具通俗易懂,主要是为了在用户解决某个需求时提高效率;而要与时俱进,它必须能够“持续创造价值”。
基于这个定位,微信做了很多升级和突破,对于我们来说,这些升级不仅仅是功能的升级,更是生活方式的升级。
当这些事情一一浮现出来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受到微信正在潜移默化地改变我们很多的生活方式,它想要做的是深入一个人的生活,带领用户突破原有的生活方式。
因此,如何获得用户的信任,并长期陪伴用户,持续稳定地提供价值,是其最重要的任务,能服务于这一目标的企业才能被提上日程。
2. 底线:把自己视为产品
从表面来看,很多应用都在开机画面投放各种广告,有些应用不仅打开应用就有广告,而且切换应用再回来时还要看到新的开机画面广告。在这样的环境下,微信的无广告多少有些“与众不同”和“独特”。
微信没有这么做,只是坚守做产品的底线,把自己当产品,把用户当用户,而不是把用户当流量,把自己当变现工具。这并不是说微信不创收,而是在坚持的原则之内创收,比如不打扰用户,只为用户服务。
除了闪屏广告,微信不会在节假日或者周年庆的时候更换logo,微信只是在遵循良好的设计原则和产品底线,认为更换logo并不能给用户提供任何价值,在设计原则上也不美观。
如果你坚持做好产品的原则,坚持把自己当成产品,你自然就会舍弃很多东西。
闪屏广告是一个好的解决方案吗?

闪屏广告是打开应用时,进入应用前出现的全屏广告,一般持续3-5秒,可手动跳过,京东、微博、网易云、高德、滴滴、小红书、大众点评等经常在闪屏上投放广告。
据统计,一些APP弹窗广告带来的收入能高达其全部广告收入的80%,对于一些营收能力较强的产品来说,这恐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支柱。如果要去掉弹窗广告,会影响到大部分互联网产品的奶酪,阻力还是比较大的。
但值得注意的是,与闪屏广告相关的角色有三个:广告主(投放广告的人)、普通用户(使用APP的人)、平台方(APP开发者),这三方对于闪屏广告的感受是不一样的。
1. B端用户视角
闪屏广告最大的受益者是广告主,在所有可以投放的广告类型中,闪屏广告有着几大不可替代的优势:
位置好:开屏是APP流量最大的位置,是每个用户打开APP必去的唯一地方;
强制:用户可被“强制”看完视频,视频3-5秒就结束,基本没有时间跳过。
更专注:当用户打开应用程序时,他们的注意力就在屏幕上,因此他们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中看完广告;
易转换:除跳过按钮外,整个屏幕都可以点击进入品牌详情页,非常容易误触。
看起来闪屏广告能带来巨大的收益,那为什么还有“做不做”、“为什么不做”的讨论呢?
因为以上所有角度都是从企业角度出发的,没有考虑用户:接受者是否愿意接受。
2. C端用户视角
普通用户当然不希望看到任何广告,但经过“互联网产品教育”,大家都能明白,平台为了生存,需要某种赚钱方式,但不能无限制。
比如如今的视频网站,VIP付费会员可以观看稀缺的剧集资源,而且不会看到广告。
但购买VIP后,新剧资源需要在VIP基础上点播(每集单独付费),且片中还有广告无法跳过。人们可以接受为产品付费,却无法接受平台“让我花钱,牺牲体验来换取金钱”的种种花招。
对于只做正常展示的普通闪屏广告,用户并没有什么异议,也理解平台;但有些产品的闪屏广告总是使出各种花招,引导用户与之互动,或是故意让用户“误触”,这会引起用户的强烈反感。
3. 平台视角
工具类产品的变现方式并不局限于广告,还有增值服务(B端定制、C端会员或功能收费)、第三方入口+流量分成、社区+电商等。
微信的目标和定位是创造社会价值,更注重长期健康发展。
对于腾讯来说,它最大的价值在于聚合和分发,站在流量的中心,把有消费需求的用户分发到旗下的其他产品,比如游戏、视频、支付等。
微信如果要做广告,可以通过朋友圈、公众号、搜索等方式,可以投放自己的产品,也可以投放第三方产品,并收取广告费。
当微信日活跃用户达到10亿的时候,张小龙在微信公开课上透露了一组数据:
“自从朋友圈功能上线以来,每天进入朋友圈的人数一直在增加,没有下降的趋势。”截至目前,每天有7.5亿人进入朋友圈,平均每人查看十余次,所以每天朋友圈的总浏览量是100亿次。
从实际数据来看,微信广告带来的收入也很可观,而且朋友圈广告与“用户价值与用户体验”兼容:通过与普通朋友圈无异的广告形式实现广告收入,每个品牌广告都有自己独特的创意。
现在很多公司的目标就是流量变现,他们的KPI就是怎么获取更多的流量、怎么变现。一旦这个目标实现了,大家的工作就不是把产品做最好,而是用尽一切手段去获取流量。
大家第一反应就是会牺牲用户体验,愿意牺牲一部分用户体验。这个理由基本是最常见的,几乎是业内共识。张小龙在2019公开课的演讲中也提到了这一点:
如果我们知道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我们肯定不会把这些不好的东西放到这个产品上。那么微信就会有这样的一个底线,就是做一个可以陪伴你很多年的好工具。对于用户来说,这个工具应该像一个老朋友,我们不想破坏这个老朋友和你的关系。
这就好比你遇到闺蜜,在他脸上贴了一张广告,你得先把广告撕掉才可以和他说话,所以微信从来没有开屏广告。
一直都是这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