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补偿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11种: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工作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坐井观天,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放弃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1.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八种:1.用人单位经双方协商一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2.劳动者非因工作原因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3.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4.用人单位因生产转变、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依法裁减人员,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其他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依照法定程序裁减人员,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三)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以下三种:1、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依法被宣告破产,劳动合同终止的;3、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劳动合同终止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完成该工作任务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