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许多消费者反映
优酷视频平台“首月1分钱”会员活动
有诱导消费和自动消费
开通后,发现在合约期内(6个月)无法使用该服务。
内部取消等问题引发激烈争论
4月2日,优酷视频客服向记者表示,相关活动是与运营商联合推出的,具体收费细则等内容由运营商制定,会员账号的使用主要由优酷平台负责。
另外,如果用户想提前取消订阅,可以咨询号码所在运营商,每个运营商的规定都不一样。
有律师表示,优酷及运营方未能对关键信息进行显著提示,客观上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解,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这已构成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
会员“首月1分钱”
优酷称可以联系当地运营商取消订阅
记者发现,优酷、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已分别推出流量会员合约套餐活动。
活动页面显示,会员费首月0.1分钱,次月起联通用户20元/月,每月12GB优酷视频平台独享流量;移动用户次月起19.9元/月,每月15GB独享流量。用户只需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即可订购。
值得注意的是,活动页面均明码标示“首月1分钱”,且标明“合约期限6个月,合约期间不可取消”、“次月起恢复原价19.9元/月,合约期限6个月”。
记者注意到,相较于“首月1分钱”,合约期限信息普遍较小,在中国联通活动页面,用户要向下滚动一页才能看到。据悉,合约期限是指用户承诺在网上使用该服务的最低期限。
此外,中国移动在《订购须知》中写道“订购后立即生效,次月自动续订,第7个月起可申请取消,取消后次月生效”,也就是说,6个月合约期结束后,用户可于第7个月申请取消,第8个月取消成功,不再续订;中国联通则于第6个月可取消,取消次月生效。
如果用户想在合约期前取消,不同运营商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广州联通用户如果想在合约期内取消,需要支付首月优惠19.99元;移动用户如果提前取消,也需要按照活动期间已享受的资源价值支付补偿。
4月2日,优酷视频客服向记者表示,上述活动是与运营商联合推出的,会员账号可以在优酷平台使用,但其实是运营商推出的增值套餐,具体收费细则由运营商制定,会员账号的使用主要由优酷平台负责。另外,用户如果想提前取消,可以咨询号码所在地的运营商,不同地方的运营商规定不一样,有的不支持提前取消,有的需要缴纳相应数额的违约金,有的需要带身份证到线下营业厅办理。
律师称
优酷及运营商未明确标明关键信息
已构成违法行为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鹏程告诉记者,在优酷和中国联通的活动界面中,当用户点击“一分钱抢”并勾选“隐私协议”后,会弹出确认订单的弹窗。这个弹窗界面可以理解为优酷和用户签订的一份格式化的会员订阅电子合同。合同上显示的是合同的主要内容,“首月0.01元,次月起20元”。当用户点击“立即订购”后,合同就签订了。
孙鹏程认为,优酷并未在最终确认订单的弹窗通知界面中对合同期限做出约定。优酷仅在初始活动界面下方的“产品描述”部分中说明合同期限为6个月,用户需手动滚动至活动页面底部才能看到该说明。因此,优酷并未对销售合同成立的重要条件——合同履行期限进行显著提示,也未在最终购买弹窗确认界面中予以说明。
此外,孙鹏程还提到,对于自动续费产品,消费者一般可以随时取消下一个订阅周期。在这种交易中,消费者有权取消订阅。《消费者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向消费者提示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内容,并根据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在此事件中,优酷6个月内不能取消的格式条款无效。
垦丁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朱俊超认为,优酷及运营商的行为存在违规风险。相关广告将最醒目的“首月0.01元即可获赠会员”标题放在了页面最前面,而将与首月金额有明显差异的第二月续费金额和超长合约期限等内容,用小字隐藏在标题下方、页边空白处和页面末尾等消费者不易察觉的地方。由于一般的消费习惯,用户普遍认为会员可以随时取消订阅,无法预见下个月的价格上涨和中途无法终止的产品条款。
朱俊超还表示,虽然优酷的宣传方式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虚假广告的标准,但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以格式条款、告示、声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将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内容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优酷的1分钱会员广告未尽到显著提示义务,客观上造成了消费者误解,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构成违法行为,可能面临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