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公司,特别是中小型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由于现金流、发票、合同不一致,公司间及个人资金借贷频繁,导致公司内存在一些长期未清偿的款项。例如:长期无法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清偿但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等。这些长期未清偿的款项该如何处理呢?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预付款项
对于长期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资产项目,建议财务人员将明细清单及核销说明提交公司管理部门申请作为坏账核销。经公司管理部门同意后,在核销报告上盖章。财务人员将核销报告复印件作为凭证附在核销凭证上。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角度看,核销的往来款项无需向税务局备案,可直接税前扣除。
II. 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预收款项
对于长期应付款、其他应付款、预付款和其他负债项目,公司财务人员应准备书面申请,将此部分往来款转为营业外收入,同样,在凭证背面附上经公司管理层同意的书面申请复印件,此部分营业外收入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另外,如果公司欠某个个人股东的钱,而该股东出具了豁免声明,那么这部分钱也会被视为公司的债务豁免,并计入公司的资本公积。
3. 资产账户与负债账户的抵消
对于同一对象,其他资产、负债账户相互调整抵销。有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债权转让协议,将对应的资产账户、负债账户转让给某个自然人(如股东),再将对应的资产账户、负债账户相互抵销。
每日箴言:无论遭受多少打击,无论风从哪个方向吹来,你依然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