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方式是很多出口卖家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外贸付款方式有哪些,各自的优缺点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目前国际贸易主要采用三种付款方式:汇款、信用证、托收。
1. 电汇
汇款分为先交货电汇和后交货电汇。先交货电汇主要用于作为定金、预付款等;后交货电汇是在交货完成后,以电汇方式支付全部或部分余款。
其优点是方便、快捷、灵活,缺点是具有商业信用,与信用证相比安全性较差。
2.信用证
目前信用证一般采用不可撤销、保兑和跟单信用证。信用证是开证银行向受益人作出的付款承诺,保证受益人收到付款,因此是一种有利于受益人的付款方式。但受益人只有按照信用证的规定提供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才能收到付款。因此,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信用证业务比较复杂,一般采用现有格式,根据具体情况稍加修改。外贸合同签订后,需要立即督促进口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合理地开立有效信用证。
一旦取得有效信用证,立即备货或与工厂签订国内购货合同;如企业资金短缺,且条件具备,可持有效信用证向银行办理包贷,或在取得信用证所要求的全部单据后,向银行申请开具出口信用证。
它的优点是比较安全,缺点是对文件要求比较严格,银行费用较高,占用买家资金较多。
3. 收集
托收业务包括D/A和D/P,D/P下还有信托业务,即进口商凭信托收据向银行取得装运单据,并代银行到港口提货。
D/A承兑交单:用于退税核销,物流货代中D/P和D/A的区别在于,D/P要求付汇,先款后提单,如果银行私自放单,责任在银行;D/A是进口商在承兑汇票XX天后支付货款,即可领取提单,如果逾期未支付货款,银行无责任。
D/P(付款交单):是跟单托收项下的一种交单方式,即出口商交单以进口商付款为条件,即进口商付款后方可向代收银行收取单据。又分为付款交单(D/P)即出口商开具即期汇票,代收银行提示给进口商,进口商见票即付款,付款后进口商即取得装运单据。
其优点是买方获取资金比较方便,缺点是卖方获取外汇的安全性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