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常在后台收到很多咨询师的留言:老公出轨了,我找到他和小三的聊天记录,截图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吗?
微信作为当今社会最常见的通讯工具,承载着大量的隐私信息,很多人知道保存证据的重要性,但对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及操作步骤并不熟悉。
今天的文章就来为大家讲解如何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证据链,请大家务必仔细看完!
1. 微信证据类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微信提供的证据类型:
1、文字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的聊天记录、朋友圈发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微信公众号发的文章等,均为文字形式。
2、图片微信记录,包括转发、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与微信好友聊天、发朋友圈、发微信公众号时使用的各种表情。
3、语音微信记录:包括以语音形式保存的与微信好友的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文章等。
4、视频微信记录:包括转发、制作、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时拍摄的视频。
5、网络链接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微信朋友圈、微信公众号聊天时发送的网络链接。这些微信记录最大的区别在于链接内容是第三方或发送者事先准备好的。
6、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此类微信证据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二、证据保全及提交指引
1. 投稿须知
1、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录当事人微信账号的过程演示,以证明当事人所持有的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及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2、为聊天双方提供个人信息界面,利用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结合个人信息界面显示的手机号、头像等信息,可以确定双方的真实身份。
3、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由于微信聊天记录在终端只能删除不能添加,因此需要比对双方微信客户端的完整聊天信息,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如何恢复误删除的聊天记录
有一定的恢复可能性:
第一步,使用英文输入法在搜索框中输入“:”;第二步,开始搜索并在弹出的页面上点击“聊天记录”即可恢复内容。
除了以上自行恢复的方法外,还可以尝试找专业维修人员恢复聊天记录。
如何在法庭上出示证据
当事人应当保留微信的原始载体,以便向法庭出示,原始载体包括手机、电脑或者其他存储电子数据的电子设备。
法官要求在法庭上出示微信原始载体及登录软件作为电子证据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出示,并与固定电子证据形成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检查:
1、账户持有者登录微信,显示登录时使用的账户名;
2、在通讯录中找到对方用户点击查看个人信息,并在个人信息界面显示姓名、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身份相关内容;
3、在个人信息界面点击“发送信息”,进入通讯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对于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红包内容,均需点击打开显示。
4、显示转账信息时,需要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显示转账支付信息。
5.提供的电子证据如果是谈话记录(包括文字、音频、视频等),应当完整反映谈话过程,不得选择性提供与案件事实相关的内容。法院可以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完整的谈话记录;如果故意选择性提供谈话记录内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的话
有时,当事人好不容易找到了对方背叛的证据,却因为不懂如何收集和保存证据,最终一无所获。这就好比鼓起勇气上战场,却没有拿对武器,失败在所难免。到了诉讼的时候,他们往往处于劣势。如果你实在不懂如何收集证据,不妨找专业的律师帮你解决这些问题。
希望以上分享能够给陷入婚姻泥潭的读者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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