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业务
代理金融直接支付及授权支付服务
代理财政直付及授权支付业务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发挥结算渠道组织能力优势,综合运用电子银行产品,实现财政资金实时支付至使用人或受益人账户,同时向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供支付信息反馈服务。
1. 产品标准定义
财政直付是指财政部门(财政部、厅、局)发出支付指令,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指令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服务提供方或使用资金单位的账户。
代办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中国建设银行发出支付指令,中国建设银行依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系统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服务提供方或使用单位的账户。
2、业务特点及优势
1、系统先进:为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可控,中国建设银行本着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合理、有效使用的原则,于2001年针对中央政府授权支付业务建立了专项系统。我们开发了“重要客户服务系统”,该系统独立于其他系统,具有安全性高、扩展性强、信息统计功能齐全等特点。我行分支机构还开发了符合地方财政部门要求的、满足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需求的地方财政业务系统,完全可以满足各级财政部门对资金安全划拨、信息反馈及时的要求。同时,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入,我行还结合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及各预算单位的要求,不断优化和完善系统功能和业务流程。
2、分支机构遍布全国:中国建设银行的营业机构覆盖全国,是中国市场营销网络最齐全、覆盖面最广的银行之一。目前我行在全国设立了38家一级分行、9600余家支行、1000余家支行,100多家自助银行、100余台ATM机,形成了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可为各级财政部门、预算单位提供周到、快捷的服务。
3、专业化管理: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及各一级分行均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对代理金融直付及授权支付业务进行管理,各级管理部门之间建立了高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处理各类业务问题。凭借多年代理金融直付业务及授权支付业务的从业经验,我行各级机构已掌握实施各类金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全流程,积累了一大批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为我行各项金融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3.产品服务目标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
四、服务渠道及网络
所有营业网点、网上银行、重要客户服务系统
5. 附加服务
信用额度通知、付款状态通知、统计报表服务等信息服务。
6.相关产品
预算单位名片、工资发放
7. 业务流程
1.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应当在中国建设银行开设零余额帐户。
2、财政部门向中国建设银行下达授权支付额度,中国建设银行向预算单位报送《财政授权支付额度收到通知》。
3.财政部下达直接支付指令,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指令将财政资金划转至指定账户;预算单位下达授权支付指令,中国建设银行在额度内为其支付。
4.当日支付的资金在当日终清算至中国建设银行与国库单一帐户。
5、中国建设银行于办理资金支付次日向财务部门发出回执,并向用户及其监管部门报送《财政直付入账通知书》。
8.商业案例
目前,建设银行代理财政部、水利部、教育部等国家一级预算单位及省、市、县三级基层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服务,市场份额位居同业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