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表情符号含义模糊,如何解读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巨大挑战

2024-09-01
来源:网络整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蓬勃发展,网络表情已经成为人们社交表达的重要工具,然而在不同的用户眼中,每个网络表情的含义都是不同的,网络表情含义的模糊性给当事人和法官在日常生活和司法裁判中留下了很大的理解空间,如何解释和认定网络表情的含义成为互联网时代法律工作者面临的巨大挑战。

在涉及微信表情的合同纠纷案中,创作者陆某于2018年4月24日将其创作的歌词发送给深圳市道一影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田某在路上后发送了该微信表情。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庭审前后的聊天内容,认定该微信表情并非对陆某歌词的认可,仅为礼貌性回复,不能作为陆某歌词履行诉争合同的依据。

在涉及微信表情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中,租期届满后,承租人刘某面对出租人陈某多次催促是否加租,既未表示继续租赁,也未搬离涉案房产,仅以微信表情进行回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刘某同意按照加租标准继续租赁,并判令刘某在租期届满后承担相应的房屋占用使用费。

除了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民事案件的证据材料中,网络表情符号也出现在刑事案件中,而网络表情符号的含义则更加模糊。在孙某、单某开赌场案中,特定的微信表情符号代表着一定数额的利润。在朱某、邓某、彭某组织卖淫案中,刘某等人在卖淫活动结束后,多次向朱某的微信账户发送笑脸表情符号,要求其报销。

2020年新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扩大了电子数据的范围,以便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实践中,网络表情在具体案件事实的认定中,往往作为辅助证据而存在。网络表情的具体含义不能单看网络表情本身就能够确定,还需要结合双方聊天记录的上下文、所要传达的法律关系等综合判断。

由于网络表情符号不断被创新和丰富,很难一下子就将其全部纳入制度规范。这就需要推出新的网络表情符号网络平台,准确标明每个表情符号的含义,以减少错误使用、不同理解,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同时,司法机关也应结合相关证据、前后脉络,与网络表情符号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实现公正裁判。作为快乐上网的普通网民,在发送各种花哨表情符号时,应注意合法合理地传递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参考:

有表情的微信符号_符号表情微信有什么用_符号表情微信有多少个

(2018)粤0304民初号深圳市道益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与鲁红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粤03民终号深圳市智洲科技有限公司与陈乐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2019)苏0508行初602孙飞、单大伟等人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浙01刑终386号朱志祥、邓宏伟、彭芬等人组织卖淫罪二审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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