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是我们常用的通讯工具。
这已经成为每个人的日常生活。
但,
你曾经想过这个问题吗?
表情符号也能作为法庭证据吗?
在查阅裁判文书网后,
自 2018 年起,
全国范围内使用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已达158起。
其中2018年8起,2019年23起,
2020 年为 66 岁,2021 年为 61 岁。
增幅十分显著。
那么,表情符号的司法认可度到底有多高呢?
实践上存在哪些困难?
难以解释含义
对于表情符号含义的解读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且缺乏统一的标准,法院很难准确“翻译”当事人的真实意图。
例如广东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租约到期后,承租人刘某某尽管出租人多次催促、要求提高租金,却拒绝继续租房或搬离,只是回复一句“晒”
”表情。后双方对该表情是否代表同意提高租金产生分歧,出租人向法院起诉,主张承租人同意提高租金,得到法院支持。
在一桩人格权纠纷案件中,被告人马某与原告刘某发生矛盾,遂通过微信向刘某发送数条“炸弹”。
刘先生认为该言论属于人身威胁,遂将马某告上法庭,要求其道歉,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
此外,同一个表情在不同的移动设备上显示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苹果IOS系统中的“尴尬的笑容”表情,在安卓系统中则显示为“开心的笑声”,这很容易造成双方的误解。
不同平台上的微笑
犯罪暗语难以识别
在一些“黄赌毒”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为了逃避侦查,利用表情符号代替敏感词汇表达隐喻意义。
例如,在有组织的卖淫案件中,妓女使用“笑脸”
该表情符号代表一名妓女向上级报告交易次数。
例如,一起利用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潘某某创建了四个聊天群,用于宣传、售卖其自制的强奸药、壮阳药等违禁物品。同时,为了逃避公安机关的调查打击,潘某某在聊天群中与买家使用“糖果”
“酒杯
”等符号指的是非法毒品并进行交易。
此外,一些犯罪分子为了增加识别和打击的难度,直接利用表情符号作为作案工具。
例如,在某诈骗案中,犯罪分子打着微信生意的幌子,诱骗受害人添加微信好友,并在微信上发送“石头剪刀布”表情包,参与石头剪刀布游戏,再利用作弊软件让受害人误以为自己赢了。900余名受害人通过所谓的“低价中奖”“自愿”购买劣质、假冒名牌包包、化妆品等,案值逾720万元。
对有效性的分歧
不同的法院对表情符号是否具有证据价值有不同的看法。
例如,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中,广州中院认为,表情符号是有助于表达心情、情感、观念的视觉图像,不能仅凭表情符号就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因此法院不认为当事人发送的“OK”构成承诺。
该表情表示同意。
然而,在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厦门中院却认为,根据日常沟通习惯和聊天内容,当事人发送的“OK”
”该表情视为同意对方请求,并据此做出决定。
此外,对于中性含义的表情也有不同的理解。
例如,在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卖方通过微信向买方发送未结清款项明细,买方只是回复“别说话”。
”表情包,一审法院认为买方并未确认和解金额,故驳回卖方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认为买方既未回应也未否认,应视为默许卖方的诉讼请求,驳回一审判决,改判。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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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聊天时使用表情符号已经成为很多网民必不可少的输入习惯。表情符号有利于网络交流的情感化、趣味化、简单化,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难以用文字表达的情感态度。但如果使用不当,甚至恶意使用表情符号,也会导致不良后果,引发纠纷、侵权,甚至犯罪。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环境中使用表情符号需谨慎。因此,我们提醒您:
●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以有多种解读,在涉及个人利益的网络对话中,应尽量将表达态度的关键信息以文字表达,或选用不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让双方都清楚其真实含义,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同时,应保留相关聊天记录,以便在发生纠纷后,用于维权和取证。
● 网络言论必须遵守网络道德,善意使用表情符号。如果滥用言论自由权,使用表情符号侮辱、诽谤、威胁他人,则构成对他人的名誉权的侵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诽谤,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 制作或传播表情包时应注意合理界限,避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和社会道德秩序,如果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以他人肖像为内容制作表情包,即便不是以盈利为目的,也可能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犯。
● 在一些利用表情包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采用非接触式手段实施犯罪,犯罪手段新颖、隐蔽,危害严重。因此,面对网络空间的诱惑,一定要提高警惕,小心谨慎,不要受骗。如有诈骗行为,应及时向警方报案,避免造成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