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岁研究生自缢身亡,留下遗书称网贷五万多无力偿还

2024-09-02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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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向家人谎称自己在武汉打工,实则靠网贷“借新还旧”,在小旅馆、网吧里过着“漂泊”的生活。1月29日凌晨,来自湖北天门农民家庭的25岁研究生罗正宇在江岸区上海路一家小旅馆里上吊自杀。

随后,家人从其丢失的手机信息发现,其支付宝账户只剩下0.71元,还有13个手机网贷“APP”,总计欠债5万多元。

罗正宇遗书

“都是我的错,对不起”

“我在武汉呆了一年,什么都没做,也没留下什么遗产,却欠了债,还不还。我太天真了,我和大人说的都是对的。但我意识到得太晚了。都是我自己的错,对不起……”1月31日,儿子罗正宇50多岁的父亲罗利军多次拿起儿子的手机,看着电子“便条”上的信息,几次失声痛哭。

“1月13日,儿子刚过完25岁生日,我们约好一起回老家过年……”罗利军告诉记者,1月20日下午,儿子给逾期未还的手机充值了100元。父子俩约定,1月30日晚10点,儿子来武汉火车站接他。

“29日上午9点,警方给我打电话,说他自杀了……”当晚,罗利军从浙江绍兴的工作单位赶到汉口殡仪馆,见到了儿子的遗体。随后,警方向他展示了监控录像:当晚,罗正宇衣着整洁,独自在楼道里走来走去。凌晨3点40分后,他上了三楼平台,再也没有下来。

死者床头手机上的便条里,有一句似乎是给酒店老板的信息,“老板,赶紧报警,我在顶楼上吊自杀了!”

声称在工作但实际上“游荡”

罗正宇的家人至今仍无法找到他死亡的答案。

父亲罗利军告诉记者,2010年,儿子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武汉理工大学交通学院,经过6年的本科、硕士学习,2016年7月毕业,随后进入武汉一家央企就职。对于一个农民儿子来说,这本该是历经磨难后的圆满结局。

“这家央企主营城市轨道建设,签订合同后,我儿子被派往杭州一个项目现场培训,每月工资6000元。”罗利军说,但才半年,儿子就不顾家人劝阻执意辞职。

2016年底,儿子回老家过春节,刚过正月十五就到武汉发展事业了。罗利军透露,父子俩分别时,儿子透露自己身上还有一万多元的积蓄。

罗利军说,他和前妻在儿子1岁时就离婚了,他常年在外打工,儿子罗正宇基本由爷爷奶奶抚养,儿子从小学到高中一直都是优等生,他什么都不用操心。

罗正宇从小就和爷爷很亲近,即便大学毕业后,他依然保持着每周五和爷爷通电话的习惯。罗利军说,2017年8月,儿子告诉他,自己在汉口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找到了工作。

直至出事前三天,罗正宇还在向爷爷汇报自己在工作中一切平安、身体状况良好。

“没想到儿子骗了我们。”罗利军说,儿子出事后,他专程到公司探望,但对方却称儿子根本没有在公司工作过。

去世前在武汉“流浪”一年,靠网贷维持生活

1月31日,记者从江岸区警方获悉,罗正宇的死亡被认定为“自杀”。

罗正宇家人告诉记者,种种证据显示,罗正宇在武汉的一年时间里,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而是靠着网贷四处“流浪”。

小旅馆的客人登记显示,罗正宇于1月23日入住该旅馆,房费为每天55元。这家旅馆条件简陋,房间里只有一张床。

罗正宇身上的所有物品,除了上大学时用过的一个破旧行李箱外,就一个蓝色背包、几件旧衣服、一个钱包和一部价值上千元的智能手机。钱包里只有一张身份证,没有现金。

当家人登录他的手机时,发现他的支付宝余额只剩下0.71元。

手机中共发现“智联金融、代上钱、来分期、安易花、借贷宝、马上金融、代小强”等13个网贷APP,分期欠款总额达5.2万元。这些小额贷款大多单笔金额在1500元至8000元之间,还款期限为半年至一年不等,目前不少贷款已逾期。

死者的支付宝和微信记录显示,他每次借钱,大部分都用来偿还旧债,剩余的则用来给支付宝充值,用于日常消费。

支付宝消费记录显示,罗正宇近一年来的活动范围全部在武汉市,主要在江汉路、胜利街一带,数家网吧、便利店,以及租房地附近的数家面馆、拉面店、牛肉面店、汤圆店等。

家人怀疑高利贷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除了上述13笔有据可查的网贷分期债务外,还有数笔私人微信高利贷,总额约1万元,这让三叔罗继军怀疑侄子罗正宇是无法承受债务压力,最终走投无路。

记者注意到,这些通过微信私下转账借贷的利息和各种费用都非常高。1月22日,人称“51掌上宝”的刘某通过微信借给死者3000元,扣除700元续借费后,实际到账的只有2300元。短短一周时间,本息已累计到3900元。因死者未能还款,已有第三方追债公司介入追债。追债人员称,他们收取本金10%的违约金和每天300元的违约金。

目前,罗正宇的父亲、二叔、三叔等多名家属都收到了讨债公司的各种骚扰电话、短信,有的甚至扬言“小心为上”。不得已,他们把死者殡仪馆开具的收据贴到微信圈,试图阻拦讨债公司。

我没有想到他会自杀,同学和老师都非常惋惜。

2015年11月,罗正宇被武汉理工大学评为“研究生三好学生”,他的离世令同学和老师们感到十分惋惜。

远在广东、与罗正宇是9年同学的李兵(化名)向记者透露,罗正宇出事前,一直称自己在武汉打工,两人在网上偶遇,他就说自己要加班。

“他自尊心很强,很少主动和同学交流,很少出现在班级群里,2017年说话就更少了。”毕业后,罗正宇有些逃避工作。

罗正宇的硕士导师杜志刚回忆说,罗正宇是一名优秀的学生,但他性格有些内向,不善于与人交往。“以他的专业背景,找到一份好工作应该很容易,”杜志刚说。“如果他有什么困难,可以告诉家人和同学,他们一定会帮助他的。”

杜老师认为,罗正宇的悲剧固然有其家庭、性格、网贷等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但作为一名毕业后的大学生,如何从一名学生转型为社会的一员,如何融入社会,是值得反思和深思的。

律师:家属无须偿还债务

湖北蓬莱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元波认为,《关于规范和规范“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各机构以利率和各项费用形式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相关法律利率规定的贷款。因此,如果合同约定未能按时还款的违约金异常高昂,即导致综合资金成本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尤其是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对于死者未偿还的贷款等款项,只要死者的负债大于其资产,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死者的父母可以选择放弃继承,这样就不必偿还死者的债务。

此外,刘元博告诉记者,由于死者系自杀,贷款公司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但如果贷款公司在催收债务时,有过激言论或不当行为,则会被追究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此,死者父母如果有证据,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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