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类型
具体要求
与借款学生的关系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家长;
2.借款人的父母因残疾、疾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借款人的其他近亲属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共同借款人应是其监护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愿意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自然人;
年龄
若共同借款人不是学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则共同借款人应当是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户口登记
学生入学前的户籍及其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县;
其他
1.尚未还清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2. 如果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共同借款人应为其监护人,此种情况下,申请贷款时需提供相关监护证明。如果学生与其监护人不在同一县户籍,则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申请。
首次贷款申请流程及申请材料
登录方式:电脑或者手机
1.学生网上服务系统网站(电脑登录)
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网上系统界面
2.微信扫描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手机登录)
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新用户,使用账号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①.账号密码登录:在助学贷款网上系统登录页面输入证件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 ②.手机验证码登录: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发送短信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
1.进入学生网上服务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申请表上签名不可涂改)
2.系统提示已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上传申请材料。
3.未通过预申请,但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学分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请贷款。
4.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居住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首次贷款申请材料
材料展示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户口本原件;(仅用于核实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的关系,若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本,需携带双方户口本原件)
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适用)或学生证原件;(在校学生如有遗失,可用学校证明或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和就业指导中心网上学籍核查报告替代)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提交文件
《国家开发银行信用类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证明表》原件。
5、持县级资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证明》报学院,并请学院资助中心任课老师于同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回执录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
签订合同后,注册/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绑定助学贷款号。
提示:填写贷款期限建议选择10年以上
因为如果你选择贷款期限短的话,你就不可以展期,但是如果你选择贷款期限长的话,你可以提前还款。
现场贷款续借流程及申请材料
注:请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网上系统,如需更换新的共同借款人进行续贷,学生需与新的共同借款人一同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1、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贷款续借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网上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信息,并提交贷款续借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贷款续借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 续借材料
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②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学生续借贷款线上签约流程
防范措施
网上远程受理:
*远程受理及办理条件——
个人申请
现场申请时上传身份证
今年的学生状况和其他关键信息保持不变
网上续贷流程说明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网上系统”(电脑版)网上提交助学贷款续借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 完成贷款续签合同申请
2.选择“在线签订合同”
3.同意“远程授权协议”
4.同意电子合同
5.进行身份认证与授权
6、使用结算行App扫描二维码进入人脸识别,通过验证后即可继续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网上系统办理贷款续借。
7.认证完成后,在学生上网系统中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
8. 认证成功
(1)远程申请仅适用于续借学生。续借申请通过在线方式受理。(无需到现场办理)
(2)线上远程受理需要有一台电脑和一部下载了支付宝APP或银联闪付APP的智能手机。
(3)为保证个人信息安全,不建议去网吧或其他地方办理,避免信息泄露。
(4)远程录取被退回的原因:
身份认证成功,远程贷款申请提交成功——
您的申请已成功提交至昭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审核通过后会收到回执短信。短信验证码获取说明:县资助中心审核并盖章远程录取后,系统会通过短信平台向学生已验证的手机号发送回执验证码。如果学生不小心删除了短信,也可以在学生网上系统中查看、下载录取通知书。
10月10日前,持收据到学校助学金主管老师处,请其录入收据,您的贷款才正式生效。没有录入收据,贷款合同无效,您将无法获得贷款。
重要提醒:请务必在10月10日前记录收货!!!
温馨提示:
1.需变更学校信息、身份信息等关键信息的学生,应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2.借阅学生每年须至少两次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
3、借款学生需登录学生网上服务系统填写《借款续借声明》,经资助中心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借款续借手续。
贷款办理时间及地点
1. 借阅续借将在网上受理(无需到现场办理)。借阅续借受理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收据录入截止日期为 2024 年 10 月 10 日。
2.现场验收时间、地点
(1)昭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办)
首次贷款申请接受开始日期:2024 年 7 月 29 日
贷款申请截止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
收据提交截止日期:2024 年 10 月 10 日
工作时间:
8:00-12:00
15:00-18:0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地址:昭平县昭平镇西宁中路35号(昭平县教育局补贴中心)
(二)黄姚公桥中心小学(乡镇办事处)
首次贷款申请接受开始日期:2024 年 8 月 5 日
贷款申请截止日期:2024年8月30日
收据提交截止日期:2024 年 10 月 10 日
工作时间:
8:30-12:00
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地址:黄姚镇拱桥中心小学院内
▶昭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 -
▶国家开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
▶支付宝客服电话:
▶平安银行客服电话:-3
昭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贷后信息
*本宣传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要约,内容如有更改,以贷款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