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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深圳交警正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工作,截至2015年12月,共受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发放奖励136万余元。这一工作对整治占用应急车道、肇事逃逸、春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不让行人、不按规定绕行、向车窗扔物品等恶劣交通违法行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促进全民参与城市交通管理创造了积极局面,大大提高了城市交通文明程度。
为动员群众更加广泛地参与城市交通管理,推动形成交通管理联防联控格局,全面深化法治城市建设成果,实现深圳交通文明秩序重大跨越,深圳交警顺应互联网+时代潮流,针对当前悬赏举报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结合当前交通实际,全面改革悬赏举报工作机制,实现多项创新。
一是突破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制度,实行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奖励。
二是深圳交警牵头成立网络举报中心,实现了微博、微信、手机APP、智能行车记录仪等网络举报的统一受理、审核、奖励;下一步还将在支付宝城市服务中继续上线举报悬赏功能,200余项奖励将通过支付宝发放。未来,深圳交警还将上线更多线上领取奖励的方式,市民可自主选择领取奖励的方式。
三是在全国率先真正实现政务电子支付,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可一键领取。
四是行车记录仪举报功能全面升级,一键即可实时上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五是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标准。
一
首次对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量化奖励:公民每月举报20起交通违法行为可奖励100元
深圳交警举报奖励制度原有的指导思想是“交通肇事逃逸重奖、严重违法行为奖励举报、一般违法行为鼓励举报”,只对3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奖励,对一般违法行为只进行鼓励,因此,交警接到的举报大多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随着交通形势日趋复杂,交警响应群众呼声,决定将一般违法行为纳入奖励举报范围。新出台的举报制度明确规定,对一般违法行为的有效举报,如果举报数量达到一定奖励范围,交警也会给予奖励。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对3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奖励范围以外的市民举报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每月查证属实的举报数量达到20件的,给予100元奖励,同一人每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
二
全国首个互联网举报中心成立,统一受理各类互联网交通违法行为举报,统一审核、统一查处、统一奖励
随着交警推出多种网络举报方式,市民通过网络举报已成为一种潮流。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举报工作,深圳交警在机动训练大队成立了“网络举报中心”,设置了30个举报受理席位,对微博、微信、行车记录仪等网络渠道的交通违法举报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查处、统一奖励,并制定了规范的工作流程,实行系统性监管,确保举报工作有序、统一开展。
三
全国首家推行政府电子支付方式发放奖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领取奖励更快捷方便
重大交通违法举报奖励制度实施以来,深圳交警一直以现金为主,电话充值、银行转账为辅。无论受奖人选择哪种方式领取奖品,受奖人至少需要两次到交警部门办理领奖手续,导致不少市民“没时间”、“怕麻烦”,影响了群众的积极性,造成一定数量的弃奖现象。为了有效改变这一缺陷,深圳交警创新思维,大胆运用互联网电子支付方式,积极与网络支付平台洽谈,研究网上支付奖品的方式。经过大量工作,深圳交警推出的政务电子红包得到了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鼓励交警在互联网电子支付业务上大胆创新。微信、支付宝研发团队不断调试、突破技术难关,终于让政务电子红包率先在深圳落地。
自4月28日起,所有通过深圳交警微信服务号成功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的深圳交警服务号星级用户,经核实后均可获得微信红包奖励(奖励金额在200元以下)。微信红包奖励前期每月第一、二周各发放一次,随着运营成熟将逐步增加发放频率,直至可随时发放。除微信红包奖励发放外,深圳交警还将与支付宝等其他支付平台合作,研究通过其他常用网络支付平台发放奖励,让举报更便捷,奖励发放更便捷,提高市民举报积极性。
四
明星用户拍照举报专享电子政务红包,推出“举报交通违法,免费领1000个行车记录仪”活动
2015年,深圳交警抓拍平台上线“一键上传”功能,接受智能行车记录仪实时上传交通违法视频。市民安装接入抓拍平台的智能行车记录仪后,发现道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只需按下预先设置的抓拍按钮,即可将机动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内容、车牌号以及反映全过程的图片或视频实时上传至“抓拍平台”,一人一手即可操作,方便快捷,大大改变了市民举报交通违法取证难的问题。“一键上传”功能上线后,多家行车记录仪公司纷纷跟进接入抓拍平台,其用户累计举报2618起,其中已审核核实的2618起。
为进一步推广使用行车记录仪举报交通违法行为,针对现有线下现金奖金发放模式的不便,交警部门专门针对明星用户推出了线上转账奖金发放模式。只要注册成为明星用户,就可以在接入平台的行车记录仪上提前输入举报人的姓名、身份证及用身份证开立的银行账号,随时抓拍各类令人痛恨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在收到违法视频和照片后,审核通过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将奖金转账到举报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上。
目前,深圳交警已牵头与智能行车记录仪行业协会合作成立行业联盟,将互联网与汽车生活融合,并向全市行车记录仪厂商公开Snap平台数据上传接口。欢迎更多行车记录仪厂商加入Snap举报平台,实现行车记录仪与交警服务管理“一键”链接,倡导绿色、健康、文明的驾驶文化。现在,多家厂商结合交警推出的全新奖金发放举措,推出举报交通违法赠送行车记录仪活动,有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的热心人士也请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五
对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100元;对举报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的,奖励100元。
第一,对举报可能涉及刑事追诉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道路上追尾、飙车、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保、敲诈勒索、公路客运车辆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构成犯罪的,给予3000元的奖励。
二是将奖励金额提高到每级2000元,将原先的涉牌违法奖励1000元提高到2000元,进一步加大对涉牌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是配合违法停车严管区工作,将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对举报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的,给予100元奖励。
四、举报公交车站违法停车、占用公交车道行为,奖励10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了公共交通优先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法占用公交车道、公交车站违法停车行为将受到处罚。升级后的深圳交警悬赏举报系统,将举报“公交车站违法停车”和“占用公交车道”行为纳入悬赏举报范围。市民举报前可用手机、行车记录仪等拍照取证,交警将依法查证属实、处理。对查证属实的,每起奖励100元,同一人每月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