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罚款规定及工资支付时间详解

2024-09-06
来源:网络整理

1、单位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吗?

虽然没有规定雇主可以处以罚款,但其他法律规定,如果雇员给雇主造成损失,雇主应当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劳动部通知1994年12月6日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劳动者因自身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扣除数额不得超过劳动者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单位发放工资时间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应当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遇有节假日或者休息日的,应当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资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实行周薪、日薪或者小时薪资制的,可以按周薪、日薪或者小时薪资支付。

关于临时性、特定性工作工资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对劳动者完成一次性临时性工作或者特定性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协议、合同的约定,在劳动者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后支付工资。工资在劳动者完成该项工作任务后支付。

予以支付_予以支付是什么意思_予以支付是支付了还是没支付

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时的工资支付,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已支付给劳动者的一次性工资。

三、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应如何处罚

用人单位在工资分配方面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其赔偿损失,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

(一)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劳动者补发,并支付被克扣工资100%的赔偿金。

(2)拖欠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所欠工资,并根据拖欠工资时间长短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拖欠一个月以上的,分别支付所欠工资的20%、50%、100%的赔偿金。

(3)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补发,并向劳动者支付应得加班工资100%的赔偿金。

(四)违反上述规定,逾期不改正,拒不支付所欠工资、补偿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通知企业开户银行协助强制扣除所欠工资、补偿;并根据责任大小予以适当扣减,对用人单位或者责任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实践中,如果员工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员工作出相应的赔偿。但这里的赔偿不代表承担违约责任,毕竟法律规定员工违约要承担的责任只有两种。此外,用人单位无权对员工处以罚款或者其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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