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拍卖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7月20日10时至2023年7月21日10时(不含延期)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法院账号名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1、拍卖标的:杭州市上城区东坡路27号721室。
杭州市上城区东坡路27号721室,用途:综合/非住宅,建筑面积:111.3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8.2平方米;证件号:杭房证上阳字第1411号,杭房证上阳字第1411号,登记日期:2016年3月22日。已装修,三电梯48户,部分景观西湖,朝向西,其他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所欠物业管理费人民币8,015.04元,以物业公司最终计算为准。
该房产土地用途综合、权利性质:转让、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人:陈小平、谢利文(共同所有);证件编号:杭国土用(2016)字第1号,登记日期:2016年4月1日;土地使用期限截止2047年9月3日;权利登记信息:毛阳平已于2016年5月6日办理完抵押登记;已腾空;房地产评估及权属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计算方法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值: 元,第二次拍卖起拍价:57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加价幅度: 元(或整数倍)。
特别提醒:
1、交易双方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的税费,具体缴纳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四条。(关于房屋税费、买受人承担的税费发票开具问题,请咨询当地财政税务、房管所、土地局等相关部门)。
2、请与物业管理处及相关管理部门确认是否还有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未支付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买家承担。
3、本标的户籍、学籍迁移不属于实施范围,请投标人自行了解。
4、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物为准,竞买前请仔细阅读标的物信息,本次拍卖标的物如有更新,以最新更新为准。
竞买人竞买前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全额拍卖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法请参见拍卖公告第八条。
2、查阅、展示、查阅时间及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派律师事务所就上述标的提供咨询、组织查阅及拍卖协助(查阅时间将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派律师事务所另行安排,请您提前预约,到场后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如无人预约,则不安排现场查阅。联系电话:(来派律师事务所)或搜索访问“来派律师事务所”网站自行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派律师事务所”自行预约查阅。
3、拍卖方式:采用有底价的升序拍卖方式,底价等于起拍价,至少有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有延时竞拍功能,如在拍卖结束前最后5分钟有竞拍人出价,将自动延后5分钟。
4、特别提醒:拍卖标的以现状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部质量等以过户时现状为准。房产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认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买受人应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不影响拍卖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房屋结构自发证时起发生变化,竞买人应到相关职能部门询问是否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双方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相应税费。本次交易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由卖受人(被执行人)缴纳,本次转让产生的印花税、契税由买受人缴纳。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核定的实际税费为准。
支付方式:买方可先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支付后,买方可凭税务部门对卖方(被执行人)缴纳的税款(费)的收据,向法院申请退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款(费)。
水、电、煤等名称变更手续由买方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