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被告黄某采购材料未签书面合同,原告凭微信记录明细追讨货款

2024-09-07
来源:网络整理

2018年期间,被告黄某三次向原告营业部采购雨篷、铝合金窗、水槽、广告牌、防盗窗、门窗、纱窗、水槽等材料,并要求原告将材料送至指定地点并协助安装。被告口头下单后,原告按要求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共计付款人民币万元。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整个交易过程是通过微信聊天进行的,双方均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任何报表、送货单、发票等书面证明材料。

幸好,原告每次送货后都会记录详细的送货信息,然后拍照并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告。被告也认可了金额,并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了部分货款。所以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也没有对账单、送货单、发票等证据,但整个交易过程、付款金额、付款方式都在微信里记录。本案的重点在于被告身份信息的确认,以及微信实名认证信息是否为被告本人。

因此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小编向法院申请向腾讯公司获取被告人的微信实名认证信息,并最终确认该微信确为被告人的微信。

最后,法院做出了对我们有利的判决。

通过本案我们知道,即使没有书面合同,也没有银行对账单等其他书面证据,仅凭微信记录就可以向债务人索要款项。

微信付款的记录_微信付款记录_付款微信记录怎么删除

但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虽然没有签署合同无法掩盖交易的事实,但如果仅通过微信进行交易,建议将交易的重要节点和内容通过微信短信发送确认,如发货数量、商品单价、累计发货金额等。如果双方不方便签署书面对账单,也可以通过微信进行对账,双方在微信上确认对账金额、付款方式等。

第二,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清楚对方的姓名,最好能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码。这样,在起诉时,我们才能快速锁定对方身份,顺利立案。身份信息可以通过加对方微信时询问对方姓名来确认。如果确定要交易,就让对方发身份证确认。如果是公司或组织,就让对方发公司或组织的名称等信息。

第三,如果微信上双方身份信息尚未确认,则需要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申请腾讯公司获取该微信账号的实名认证信息,通过实名认证信息锁定交易双方身份,从而确定诉讼主体,确保不会因同名同姓而起诉错人。

以上案件主要涉及买卖合同纠纷中货款的追偿,但现实生活中并不局限于买卖纠纷,例如很多借款纠纷或其他债务纠纷中,当事人也通过微信聊天进行。这种情况下,需要通过微信(最好是微信文字)记录和确认借款的流程、借款金额、借款方式(例如通过微信确认是微信转账还是对方发银行卡号转账)、还款期限、是否含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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