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21日讯:8月20日,涉嫌诈骗的网络逃犯文某被盐城铁路警方抓获。她是河南某高校大二女生。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文某一度失声痛哭,并不断称自己“受了委屈”。事实究竟如何?
当日上午8时许,盐城火车站派出所民警王博接到河南警方电话,称一名网逃犯即将乘坐火车抵达盐城,请求协助追捕。根据河南警方提供的线索,王博很快在火车站找到了被列为网逃犯的温某,并将其抓获。
民警告诉文某,她因涉嫌使用支付宝诈骗他人5万余元,被河南省鲁山县公安局网上通缉。文某震惊之余,眼含泪花地说:“我暑假经常打工,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骗到人的,要是我有5万块钱,我也不打工了。”
原来,文某是河南某大学大二学生,她通过微信认识了朋友李某,李某让她用手机号注册了三个微信账号,每个账号支付90元,随后文某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以10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
今年4月,河南鲁山警方接到受害人杨某的报案,称其微信好友李某让她通过扫支付宝码给某投资平台充值。后她急用这笔钱,想提现,却发现提不出来,也联系不上发布平台的人。她感觉被骗了,便报警。警方调查后,很快将李某抓获。李某供述,微信、支付宝都是实名账户,为逃避打击,他购买支付宝、微信账户进行诈骗。温某由此受牵连,成为一名网络逃犯。
警官安慰文某说,如果这个案子真的与自己有关,他肯定跑不掉;如果这个案子与自己无关,而且不是自己做的,那肯定没事。
目前,文某已被河南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目前,微信、支付宝是身份证功能的延伸,具有身份、信用、金融等多种用途,与个人利益息息相关。现实中,很多人并不了解微信、支付宝的功能,为牟取小利而将自己的微信或支付宝账号出售,将自己的信用、身份安全置于危险之中,等到自己的利益受损时才后悔莫及。因此,千万不要在网上出售自己的个人微信或支付宝账号,也不要将其借给他人,一旦被不法分子控制,后悔就晚了。
通讯员 莫静 记者 于英杰 韩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