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市公安局呈贡分局网安大队破获一起非法买卖微信账号案件,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10月,呈贡分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收到线索:辖区内一李姓男子涉嫌为“黑账户”推销员。
调查发现,李某曾加入多个黑账号贩卖群,在群内十分活跃,频繁发布贩卖实名注册微信账号的广告,而这些被贩卖的微信账号对应的实名信息各不相同,显然这些信息是李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
警方调取相关资料后,于10月22日中午在出租屋内发现李某及正在使用的数百部手机。
在接受警方询问时,李某辩解称自己用这些手机只是为了“玩点免费游戏”,直到警方向其出示了黑号群内出售实名注册微信账号的记录后,他才供认不讳,供出了通过微信群购买手机号注册微信账号,实名认证后再出售的犯罪事实。
随后,警方对其房间进行搜查,现场共计有349部手机,部分手机因电量不足无法开机,其余能开机的手机均是新注册的微信账号登录的。

经审讯,李某对购买实名制手机卡注册微信账号后出售给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李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买卖微信账号侵犯个人信息
微信账号通过手机号绑定,实名认证后与身份证信息挂钩,买卖微信账号就涉及买卖公民个人信息。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网络警察提示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网民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牢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为贪图小利而将个人银行卡、手机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进行买卖,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