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防范与金融系统的稳定性 中文 周宏毅,民民大学金融学院 支付系统风险预防 金融风险通常具有以下特征,即不确定性、普遍性、扩散性、隐蔽性和突然性。支付系统风险通常包括系统性和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在支付过程中,一方无法履行债务合同,导致其他方无法履行合同的困境,从而产生政策风险、国家风险、货币风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非系统性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非系统性风险,就像系统性风险一样,它造成的损失很难控制,严重时会使整个支付系统不稳定,失去信心,还会引起利率和汇率的波动,使整个金融系统动荡不安。央行对支付系统风险的防控可以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限制大额支付系统的透支,发展RTGS支付系统,以降低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2) 监督银行结算和支付活动;(三)加强支付清算领域的法制建设。1. 信用风险防范信用风险是指在付款过程中由于一方无法履行其债务而造成的风险。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其义务,所造成的损失将由参与付款的其他方承担。一般来说,当付款过程中的一方陷入清算危机并资不抵债时,就会发生信用风险。实时全额支付系统的信用风险较小,而差额支付系统的信用风险较大。
因为余额通常是在交易时段结束后结算的,所以在结算时会发现透支而无法偿还的风险。信用风险的主要原因是交易双方签订经济合同或商品和服务的转让与资金的转移不是同时进行的。在付款令下达与实际资金划转之间的时间间隔内,一方可能会因各种原因陷入清算危机,导致在资金交割时无法履行合同。付款单的传输与资金实际交付之间的间隔时间越长,潜在的信用风险就越大。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存在使得支付指令的发送和实际资金的交付在同一天完成,大大降低了支付过程中的信用风险。2. 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在付款过程中一方无法如期履行合同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的区别在于,违约方不一定有偿付能力危机,而只是无法在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履行其义务。但是,如果给予足够的时间,该方可以通过出售资产来筹集相应的资金以满足清算要求。流动性风险通常是信用风险的先兆。流动性风险通常是威胁金融机构生存的最重要和最直接的风险。因此,所有金融机构都将保持流动性放在首位,并在保持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最大的盈利能力。3、操作风险 预防操作风险是指系统本身引起的风险,以及技术问题引起的风险,如计算机故障、管控系统缺陷等。
最重大的运营风险是内部控制和治理机制的失败。随着现代支付系统和电子金融的发展,操作风险越来越受到国际金融机构和行业的关注。4. 法律风险防范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缺乏法律支持、法律不完善或有缺陷,以及支付各方权利义务的不确定性,从而阻碍支付系统的正常功能而带来的风险。5. 欺诈风险预防 欺诈风险是指不法分子通过欺诈造成的损失。金融机构参与欺诈所带来的风险将危及整个系统。6、系统性风险防范系统性风险是指在一个或几个机构发生信用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后,由信用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对其他机构造成的类似风险,系统性风险是央行最关心的金融风险。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可以通过支付系统的运行规则和相关法律来预防,央行的有效监管也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有效措施。II. 数字时代的金融风险防范 1.金融风险的新特征:突出的操作风险 2.数字时代的金融风险预防风险管理流程包括三个基本要素: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控。3. 与电子支付相关的支付系统法典的制定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总则,包括涉及支付的各方、资金转账、支付顺序、履行、结算等;第二,权利和义务;三是责任感。对于大额电子支付法律,可以参考《联合国国际信用转账示范法》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 4A 部分。
有关小额电子支付法律,请参阅美国 1978 年的《电子资金转账法案》以及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发布的法规 E、D 和 Z。对于大额付款,美国主要参考《统一商法典》第 4A 条。根据《统一商法典》第4A款规定,大额电子支付法律至少应包含五项规定,即(1)范围规定,即法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区分法律未包括的当事人和支付令。(2) 触发事件,表明交易对手对资金划转的权利和义务何时变得明确。以及 (3) 收款人最终确定规则,以确定账户的信用订单变得不可撤销。(4) 退款保证,适用于资金转账失败的情况;以及 取消规则,在转移完成时适用。以及 (5) 关于欺诈性付款令所产生责任分配的反欺诈条款。小额电子支付法应当包含以下基本内容:(1)电子支付系统参与方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2)防范系统技术风险的技术标准协调 (3)对商业银行网络服务行为的监督,防范电子支付系统的风险 (4)对电子货币发行和经营的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央银行对货币发行的垄断是银行监管的最早表现,此后银行的各种行政管理方面得到了加强,例如限制银行准入。从银行业监管的理论和实践来看,目前的金融监管主要围绕着风险管理展开。
风险监管的核心内容是通过设定资产负债率来约束金融机构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和风险程度,从而实现资产安全、流动性和盈利能力的统一。风险监管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资本充足率监管、资产流动性监管和贷款集中监管。1. 数字时代金融监管原则:合法性以及监管的连续性、有效性和全面性原则。有规律可循,依法办事是金融监管的首要原则。审慎原则、鼓励支持原则、专业化原则、2、银行监管内容、银行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预防性管理、保护性管理和合规管理三个方面。(1) 预防性管理 (1) 市场准入管理 (2) 资本充足率监管 (3) 资产流动性监管 (4) 贷款集中监管 (5) 呆账准备 (6) 银行内部控制与管理 (2) 保护性管理监管机构对银行进行保护性管理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存款保险制度。第二个是最后贷款人制度。(3) 合规监督 3.金融监管的方法金融监管通常采用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两种监督检查方式。4. 银行监管的新发展:巴塞尔 II 资本协议的巴塞尔委员会作为国际银行业的协调机构,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和指南来规范银行业的监管。2003 年,欧盟委员会发布了巴塞尔协议 II,为各国实施有效的银行监管提供了指导。巴塞尔协议 II 延续了之前对资本充足率的强调,并提出了比 1988 年资本协议更全面和对风险敏感的框架和管理规则,这是三个互补的支柱——最低资本要求、监管机构监督和市场纪律。
科学有效的银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外部监管,突出风险监管,加强市场监管5,数字化时代金融监管对策,建立健全相应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一致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的控制和监督机制:(1) 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监管,(2) 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控机制,(3) 日益完善的安全控制机制,(1) 授权机制,(2) 交易审计跟踪,(3) 外包服务监控机制,(4) 维护消费者隐私和其他信息,(5) 业务运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以及 (4) 建立危机处理和市场退出机制, 并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计进行监督。在数字时代,金融监管的主要内容仍然是合规性和风险,监管手段仍然是现场和非现场检查。V. 电子支付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性1.电子支付对货币政策的影响和现代货币理论 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利用各种工具和措施的总和来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以实现既定的政策目标,进而影响宏观经济。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即政策目标、用于实现目标的政策工具以及政策实施所要达到的具体效果。央行利用货币政策工具实现货币政策目标需要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这需要建立一些货币政策中介指标,并通过这些中介指标的调整和影响来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中介指标通常是利率、货币供应量、超额准备金和基础货币。电子支付的使用取代了流通中的现金,因此必然会减少现金在流通中的使用,这对利率、货币供应量、超额准备金和基础货币等货币政策的中介指标产生了影响,(1)电子支付对货币政策中介指标的影响一般包括基础货币, 超额准备金、货币供应量和利率。
电子支付对基础货币和超额准备金的影响电子支付对货币乘数的影响电子支付对货币总供应量的影响电子支付对利率的影响(2) 电子支付对货币政策有效性的影响支付系统与央行货币政策的实施有着密切的关系, 这可以反映在几个方面:(1) 支付系统的时间滞后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2) 支付系统稳定性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影响;(3) 电子支付替代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影响。2 电子支付对现代金融体系的影响:(1)电子支付对银行管理和经营的影响,银行业务处理方式的变化,银行提供服务方式的变化,银行产品种类的变化,(2)电子支付对银行监管的影响, 以及 (3) 电子支付对金融稳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