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方式有网上开立和网下开立两种:
1. 在线处理
符合开户条件的储户可通过重庆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自行开立个人账户,储户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具体步骤:
1、微信搜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注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微信小程序】,或直接在微信搜索【重庆市住房公积金】;
2、点击【用户中心】【授权登录】进行注册登录;
3、登录成功后,点击【业务授权】,业务类型选择“全部”,点击【下一步】,阅读并同意《个人信息查询及提交授权》,点击【确定】,点击【同意并继续】验证电子协议,请使用楷书签名,电子协议验证通过后,通过“人脸识别”或“绑定手机”验证,即可完成业务授权;

4、返回主页面,点击个人账户开通。阅读提示后点击【同意】。填写个人信息并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个人账户开通。开通成功后,在提示窗口中点击【是】,进入产品购买链接。点击【否】,返回主界面。
5、个人账户开立成功后,依次点击【产品购买与缴费】【产品购买】阅读提示并确认个人信息,选择任意产品,阅读产品介绍,填写存款金额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签署《银行借记卡服务授权协议》,确认银行信息,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下一步】签署《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电子协议验证无误后,产品购买完成。
2. 离线处理
存款人除可以通过网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个人账户开立手续外,还可以前往柜面申请开立个人账户,具体流程如下:
1.存款人可在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开设申请表》或到办事处(支行)领取;
2、储户确认家庭住址、手机号、银行卡类型、卡号等基本信息,储户持《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账户开立申请表》1份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营业网点(分中心)办理。
3.办结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后,办事处(支中心)打印《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开户回执》,加盖业务印章,退还存款人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