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四项明确规定,彩票发行机构、销售机构、代理销售机构不得赊销、倒卖彩票。作为国内彩票市场管理唯一的规范性法规,赊销、倒卖彩票被明确列为禁止行为,充分说明这种销售方式危害性颇大:
1、以赊销、倒卖方式销售彩票,破坏了彩票销售市场氛围。
目前,彩票特许销售网点数量已达到一定规模,购彩者在购买彩票时,会接触不同的经销商,有不同的购彩体验。经过一段时间的不断购彩过程,购彩者与经销商之间会建立起初步的信任关系。此时,当部分购彩者在购彩中投入过多资金或购买彩票超出其承受能力时,就会以各种方式拖欠购彩款。经销商也会从维护客户关系的角度默许这种行为,从而构成赊销。殊不知,这类客户在赊购彩票后,往往会长期“消失”,转而去其他站点。更有甚者,甚至以“我在某经销商处可以赊购,为什么这里不可以赊购?”等不合理要求要求经销商赊购彩票,导致整个区域彩票赊购风潮盛行。因此,各发行机构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不得违反规定行事,维护彩票市场的正常秩序。
2、赊销、倒卖彩票容易给发行者造成经济损失。

彩票是碰运气的产物,具有一定的赌博性质。购彩者在沉迷于买彩票或购买大量彩票后,往往会出现无法控制的连续投注行为。此时,如果代理商出于考虑或为了帮助购彩者“翻身”,向购彩者赊销彩票,无异于火上浇油,使购彩者的购彩行为更加不理智。由于赊销或以赊账方式售卖彩票是管理条例明文禁止的行为,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上述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代理商还要承担赊销造成的经济损失,实在是得不偿失。
3、以赊购、信用购彩票,极易引发购彩者经济犯罪。
机缘巧合是彩票的魅力所在,它是一把双刃剑,给人以希望,也带来不少失望。如果彩民不保持健康理性的购彩行为,不把购彩当成一种娱乐、奉献爱心的手段,而是当成“赚钱”、“一夜暴富”的捷径,往往会引发一些经济犯罪。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但以信用卡、花呗为主的信用支付产品种类繁多。如果无计划透支信用卡、花呗,用于购彩,银行或财务公司借出的资金有一定概率转为自有资产,但更多的时候会造成恶意透支,构成经济犯罪。因此,为了避免给客户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我们每个经销商都应该对用信用卡或花呗支付购彩行为说“不”。对于这种被动赊销、赊销彩票的行为,虽然发行人不负有任何责任,但各发行人也应尽到劝阻义务,共同构建和谐健康的彩票氛围。
(汉中市体育彩票管理站牟文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