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需谨慎!业主拒付工程尾款被诉,只因施工质量无保障

2024-09-14
来源:网络整理

在农村建房,

许多人已经习惯了承包

熟人或者熟人介绍的人。

这些建筑工人不属于建筑公司。

无施工资质。

也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

建筑工程质量往往难以保证。

图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删除)

武宣的一位房主

剩余工程款因房屋质量问题被拒绝支付。

建筑工人将他告上法庭。

业主因拒绝支付项目尾款被起诉

2021年,武宣县东乡镇林耀计划在村里盖新房,经人介绍认识了经常帮人盖房的莫杨。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口头协议,由莫杨自费为林耀盖自建房,并提供全部材料和人工。双方就挖地基、修平台等地下基础工程以及地面工程的价格、付款方式达成一致,但对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等未达成一致。

2021年11月11日,莫杨组织工人进行施工,2022年5月初完工。施工过程中,林耀根据工程进度分5期向林耀支付共计17万元。林耀帮莫杨垫付了3475元材料费,莫杨同意直接从工程尾款中扣除。

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林耀共欠莫杨房屋建设工程款28万余元。

不久,林耀装修完毕搬进新房,双方就工程质量、返工、尾款支付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林耀停止支付余款。

经多次催收未果后,莫阳于2023年5月10日向武宣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林耀支付房屋建设工程款11万余元。

房主称房屋有质量问题

对此,林耀称,莫杨及其团队没有相应的建房资质,也没有聘请有经验的人参与施工,施工水平低下。莫杨给他建的房子存在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外墙不平整,外观难看;房间建的不方正,而是一头大一头小,不太好,给他和家人造成心理创伤,无法正常居住。他强烈要求莫杨返工整改,但莫杨迟迟不理他,只好简单装修后就搬进去住。

支付尾款怎么做账_尾款支付_支付尾款计入什么科目

林耀称,他已经邀请了本村和附近村子里有经验的建筑工人来检查房子。建筑工人认为,​​如果整改房屋,材料费和人工费至少要9.5万元,返工整改难度大,所以不愿意做。他希望莫杨能组织人手整改,按照要求整改完工后再补交拖欠的工程费。如果莫杨不愿意组织人手整改,他就从房屋总造价中扣除整改费用。

从工程款中扣除经济补偿

武宣县法院经审理认为,林尧所主张的涉案房屋存在十分严重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外墙面多处凹凸不平、房间建造不方正、一头大一头小等。

经现场勘察测量发现,涉案建筑的外墙及室内房间均经过装修,二楼面向厨房和卧室的两面墙体大小相差较大,一头大一头小,三楼卧室也存在类似现象。

修复是林耀找莫阳做的,莫阳也派人来修复,修复完成后,如果林耀觉得修复不到位,或者修复效果不符合要求,可以要求莫阳重新修复,返工,重建,或者走法律途径解决。

法官视察了现场

如今林耀已接手该楼,并装修入住,但他却以楼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为由提出抗议,拒绝支付建设工程尾款,这种做法不受法律支持,法院也不会支持。

至于建筑外墙是否存在多处凹凸不平的问题,由于林耀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依法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正常情况下,如果林耀没有提出什么特别的要求,莫阳应该把这栋楼的房间建成正方形,而不是一头大一头小,莫阳在建造过程中出现了失误,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林耀辩称,根据房屋建造商的现场勘察,若进行整改维修,材料费和人工费至少需要9.5万元,请求从房屋建筑成本中扣除相应费用。由于林耀在案件判决前未聘请有资质的人员进行评估,也未找到房屋建造商进行维修,因此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考虑到建房是一件大事,林耀需要在这所房子里居住多年,且由于莫杨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失误,给林耀家人造成了心理影响,法院从工程费中扣除4万元作为对林耀的经济补偿。经测算,林耀需向莫杨支付该工程尾款6.9万余元。

不久前,武宣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耀赔偿莫阳房屋建设工程款尾款6.9万余元。

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所有名字均为化名)

法律链接

《民法典》第509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交易习惯等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合同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第579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其他金钱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支付。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