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行为罪的定罪标准之一是“支付和解金额”达到二十万元以上,因此,支付和解金额对于定罪十分重要。
1. 付款结算金额是多少?
一张信用卡可能会有频繁的资金交易,既有存款,也有取款,支付结算金额应该按照存款金额来计算,还是按照存款金额加取款金额来计算?
“支付结算”这一法律术语在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均未得到具体解释,只有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9月颁布的《支付结算办法》第三条做出了解释,“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和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运用票据、信用卡以及汇款、代付、委托代收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支付、资金清算的行为。”
所以只要有入账,就认为是付款结算,所以入账金额就是付款结算金额。
2. 货款结算金额如何确定?
犯罪嫌疑人使用信用卡为上游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也用于日常消费,卡上存款是否全部为支付结算金额?
王玉琴律师在《帮助、教唆信息网络犯罪罪的定罪标准有哪些?》一文中表示,帮助、教唆信息网络犯罪罪的定罪标准之一是“情节严重”。定罪标准有两条:(1)当被帮助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被认定成立时,适用一般的定罪标准;(2)当被帮助人的行为因客观情况无法查证达到犯罪的程度时,适用特殊的定罪标准。
相应地,确定付款结算金额的标准有两个:
1. 一般刑事定罪标准支付和解金额的确定标准
货款结算金额达到20万元以上。
认可标准如下:
1.上游犯罪事实查证属实,且达到犯罪程度的;
2、支付结算金额必须和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数额相关,必须一一对应,比如信用卡的银行流水是80万,但是查证属实的上游犯罪数额只有15万,也就是说支付结算金额只有15万元,不符合帮助教唆罪的标准,因此不构成帮助教唆罪。
(二)特殊刑事定罪标准的支付和解金额确定标准
货款结算金额达百万元以上。
认可标准如下:
1.无需查证上游犯罪事实属实;
2、只要给付和解金额达到一百万元以上,即使不能与上游犯罪数额一一对应,或者对应数额未达二十万元,也符合定罪标准。给付和解金额为120万元,但能查证属实、与上游犯罪对应的数额只有15万元。本案适用特殊犯罪标准中的给付和解金额认定标准,给付和解金额为120万元,构成帮助、教唆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