驴友自行户外探险旅游,暗藏猫腻弊端,如何应对黑心驴头与伪 AA 制?

2024-09-21
来源:网络整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

许多人不再满足于

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观光旅游

相反,他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徒步旅行者”

自行进行户外探险和旅行活动

在这美丽的背后

隐藏着很多“花招”和弊端

听小编来告诉你、分析并给你支招!

黑心“驴头”与假“AA”制度

目前国内户外市场还不够成熟,相比之下户外爱好者的出行需求却越来越大,如果遇到无良“驴头”,我们该怎么办?

案例一:“AA”滑雪旅游大亨偷赚1.8万元

旅行者的故事:

黑龙江省大庆市旅行者小赵去年参加了一家滑雪俱乐部组织的8天日本滑雪之旅。活动主办方在微信群中公开了往返机票、住宿、滑雪等相关费用。看上去一切费用都很透明,而且大家提前“AA”了费用,每人6800元,包括俱乐部会员和家属,一共60多人报名。然而,小赵无意中看到了活动的旅游合同,才知道整个事件的真相:这次活动其实是主办方在旅行社报名的,组团费用是每人6500元。

而“驴头”每人收费6800元,东拼西凑就赚了1.8万多元,也就是说,驴头的旅游费是大家出钱买的!”

业内人士揭露:收受回扣、虚报车费,驴头赚钱门路多

一位业内资深徒步者透露:户外组织的发起人一般被称为“驴头”,很多驴头会通过网络、微信、QQ群等方式发布活动公告,并会和几位“伙伴”提前规划好路线、安排好车辆、住宿、景点门票等。

“其实驴头们所做的工作和户外俱乐部差不多,但不知道他们是否有相应资质。看似透明的户外活动‘AA’制,深受徒步爱好者推崇,但实际上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驴头们赚钱的工具。”

黑心“驴头”牟利的常见手段:

1、旅游途中虚报票价,赚取差价牟利。2、与沿途酒店达成协议,为游客提供食宿,收取一定比例的回扣。3、与景区合作,收取门票佣金。4、在徒步、穿越活动中推荐“专业”装备,赚取差价。

编辑提醒:网上报名有风险,谨慎识别至关重要

户外运动俱乐部、协会不具备一般意义上的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与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有着本质区别,不具备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能力,更不能为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提供保障。另外,由于微信、QQ群中实名制使用人数并不多,徒步者只知道群主的假名或昵称,并不知道组织者的真实姓名和家庭住址。一旦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纠纷或意外伤害,徒步者很难通过正常渠道找到户外旅游的真正组织者维权,各级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也无法受理公民与户外运动俱乐部之间的纠纷投诉。

网上约会的安全风险

“和朋友一起出行,保险是必须的,也是最重要的。”网上约朋友确实比较方便,但风险也在所难免。

案例二:网络交友无法律保障,遭违约诈骗

乌鲁木齐徒步群微信号_乌鲁木齐徒步群微信公众号_乌鲁木齐徒步微信群

旅行者的故事:

熊小姐是一名资深旅游爱好者,几年前她在论坛上约好和朋友去新疆旅游,但一对上海情侣在最后关头毁约了。

她和朋友先行抵达乌鲁木齐,并电话联系对方询问具体航班号,以便安排接机,但对方却告知已取消合约,称自己有急事,去不了了。

“网恋本身就是口头行为,我们只有对方的电话号码,又没有书面协议,所以根本没办法。”时间紧迫,当地又找不到对象,只好雇一辆越野车,交通费、司机食宿费用都翻了一倍。

“后来我们反省了一下自己,对方告知了我们具体的时间和航班,仔细想想,可能根本就没买机票,只是说了句‘突然有事’就取消了行程,没有提到我们的损失,也没有道歉,很郁闷。”

业内人士透露:

在户外约会活动中,很多骗子利用徒步者的善意和信任,进行敲诈勒索,骗取钱财。

网上关于游客被骗的新闻层出不穷,有的自称经验丰富,骗取游客钱财后逃之夭夭;有的在取得游客信任后,偷走相机、手机等贵重物品。

有时,为了安全起见,防止损失,很多旅行者会建议在出行前缴纳一部分“诚信金”,但这种行为其实并不符合法律法规。

编者提醒:

旅游者在制定旅游计划前,应合理评估自身情况,了解并熟悉户外活动的组织者,选择正规的旅行社,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人身财产的损失,还能更好地保证旅游安全和旅途愉快。

那么“户外”应该去哪里呢?

“户外热”带来巨大商机,不少人趁机成立所谓“户外组织”,招募大量人员参与户外活动,而他们本身却既无资质,又无能力提供良好的服务,损害了徒步者的利益。

案例三:没有营业执照,没有保护

旅行者的故事:

在网上吐槽旅伴的帖子中,也有不少人吐槽“驴头”,怀疑“驴头”是雇来的帮手。一位去稻城亚丁的旅伴透露,他参加的旅行团的组织者抽取了三分之一的费用,把他们打包交给了一个不认识路的司机。

有些人利用游客不熟悉路线或独自出行不方便的心理,组织巴士,每人收取少量费用。看似便宜,实则将你“卖”给下一位游客。有些下一位游客没有领队证,甚至不熟悉路线,如何保证安全?

这些户外组织都不是正规的户外俱乐部,大部分都没有营业执照,一旦发生意外,你几乎不可能维权,也没人能帮你。

编者提醒:

旅行时选择取得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其行为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范,承担招揽、组织、接待旅游者旅游的业务,对旅游过程中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旅行社依法交纳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和旅行社责任险(一般旅行社交纳保证金20万元,有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交纳保证金140万元),用于补偿游客权益受损和垫付游客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时的应急救援费用,以及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相关费用的赔偿。此外,部分旅行社除依法购买高额的旅行社责任险外,还购买了一定额度的旅游保险,基本可以保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时得到有效的赔偿。

安全旅行提示

1.选择正规的旅行社 广大群众外出旅游,应选择经旅游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办理营业登记的旅行社。 ★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线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旅行社发布的旅游信息应真实、准确。 ★旅行社组织团体旅游,必须配备导游或领队。

★旅行社在安排旅游行程时,不得擅自改变行程、终止服务,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另行付费的活动。

二、慎重签订旅游服务合同 ★为保障游客利益,提醒公民出游时应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 ★仔细阅读旅游合同内容,了解旅游保险相关事项。

★旅行过程中,请务必保留旅游合同、费用收据、路线信息及各类消费小票,以便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可以作为投诉的有力证据。

3、建议公民不参加以盈利为目的的“朋友圈、‘旅行者’俱乐部、QQ群”等平台组织的旅游活动。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建议不参加“朋友圈、‘旅行者’俱乐部、QQ群、网络论坛”等平台组织的旅游活动。这些平台的组织者往往既无经营资质,又无风险抵御能力,也不具备组织活动和应对各类风险的应急能力。一旦发生意外伤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风险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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