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店自 2019 年 3 月 1 日起新交易订单将收取手续费

2024-09-21
来源:网络整理

1.适用范围

此规则适用于2019年3月1日00:00:00起产生的新交易订单,并收取交易手续费;

2020年10月16日00:00:00起产生的新交易订单,交易完成后若产生退款,将收取正常手续费,并取消手续费补贴。

二、收取交易费的情况

订单交易使用微店绑定的银行卡以及微信支付、支付宝、QQ钱包、云闪付、信用支付等所有交易方式完成。

3. 收费标准

对于属于适用范围内的订单,商户需承担订单金额(含运费)0.6%的交易手续费,该费用由微店用于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行等支付渠道收取的交易费用,最低收费为0.01元,低于0.01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交易费用收取表:

以上为交易方式示例,如有未包含或新增的交易方式,则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

4. 特殊订单处理

1.退款订单处理

(1)订单未完成而产生退款时,微店会按照实际交易金额收取手续费。即整个订单全额退款不收取手续费,部分退款则按照剩余交易金额收取手续费;

(2)订单完成后产生退款时,将收取正常手续费。(2020年10月16日0点后下单的订单按此规则执行,在此日期之前下单的订单,仍可享受补贴优惠。交易完成后,全额退款将退还全部手续费,部分退款,将按退款金额比例退还收取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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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送订单处理

通过微店分销功能产生的订单,交易手续费由分销商品所属商家承担,分销商不承担交易手续费。

五、关于发票

1、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商家,均可向微店申请开具手续费发票:

(1)手续费在500元以下(不含本金)且3个月内未产生新的交易订单,且符合计费要求的交易订单无未结退款、投诉或纠纷;

(2)总手续费达人民币500元及以上(含本金),且交易订单中已开票部分无未完成的退款、投诉或纠纷。

2、每月10号起,商户可以向微店申请开具上月及之前月份的发票。

3、每年3月1日起,微店不再接受上一年度的发票申请。

4.符合以上开票要求的商户,请通过-设置-发票管理申请开票

6. 取消学费补贴

1、当商家的行为给微店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经济或其他损失时,微店有权立即停止补贴该商家的手续费;

2、补贴暂停期间,若商家用户在订单状态未完成前申请退款,退款商品需收取手续费;

3、商家应赔偿因其行为给微店造成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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