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2月28日电(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韩雪英)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节目报道,你名下有多少张电话卡?用你的身份信息开具的电话卡,有没有被别人以你的名义使用过?不久前,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起草了《电信网络诈骗及相关犯罪联合惩治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中提到,违法买卖、出租、出借三张以上电话卡,冒充他人或虚构代理关系开具电话卡等行为,都将纳入处罚范围。
近日,北京移动用户荣先生向中国之声新闻热线反映,他于去年12月通过工信部全国手机卡“一卡通”平台意外发现,自己名下有四张中国手机卡,都是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
荣先生说:“他们说‘这四个号码只能在营业厅查询’,于是我到北京营业厅一查,才知道这四个号码是吉林的。我这辈子都没去过吉林,当时就想一定是骗子盗用了我的身份信息。然后我就跟营业厅说这不是我的,营业厅就让我填两份表格交上去。”
荣先生在营业厅签字的相关材料(受访者提供)
这四张手机卡中,两张于2014年在吉林长春开通,两张于2015年在吉林四平开通。荣先生在这家位于北京的中国移动营业厅签署了《不知情入号声明》和《客户解除号码使用关系申请书》。
荣先生说:“我当时没明白,就要求注销账户,他们就这么做了。后来我就想,这样不对,不能就这么注销了就完事了,一定要找出是谁开的卡。我用了这么久,卡上一直有费用。而且我自己也查了一下,这些卡号还被用来注册抖音和微信。”
随后,荣先生向中国移动客服提出维权索赔。中国移动吉林大陆营业厅一名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向荣先生反映,其名下位于吉林长春的两张电话卡“已于2023年12月26日办理了全网一卡五号注销,完全解绑身份证需要15个工作日”;同时,该工作人员还按照荣先生的要求出具了一份手写声明,其中提到“自2014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两张卡号产生的所有业务,包括各类账户的注册,均与机主本人无关,荣先生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记者致电该工作人员,询问荣先生为何会遇到有人冒用其名下电话卡的情况。
吉林路营业厅一名工作人员解释道:“那时候的开卡流程肯定和现在不一样,不需要录像核实身份,也不需要本人到场。以前凭身份证原件就可以办卡,一天最多可以办五张卡。”
吉林路营业厅为荣先生出具的声明(受访者提供)
去年年底,一名自称是吉林四平移动工作人员的人打电话给荣先生,告知其身份证上两张以四平为基数的电话卡被删。第二天,又有一名自称是吉林移动工作人员的人打电话给荣先生,对两张电话卡进行了说明。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这两个号码是2015年12月份用你的身份证信息在网上注册的,当时你的身份证是丢了,还是你在网上注册了什么东西,别人盗用了你的身份证号?
荣先生:您跟我解释的是,2015年还没有人脸识别,所以有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这个漏洞,对吗?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对,是这样的,以前办卡都是网上办的,2017年年底以后,我们就用人脸识别了,因为确实有这种情况。
荣先生:这些年你们就没有相关的审核人员去审核这些没有人脸识别的用户吗?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这张卡登记到你名下后,即使开通了人脸识别,也不需要再次过户,还是你名下的。你不申请注销的话,我们也不能直接注销。这个号码从2022年2月开始就没有联系过,之前是要收月费的。
荣先生:我这几年都是用身份证用的啊?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发短信,但是根本没通话,这是事实。
荣先生:我的要求是立即取消该账户。
吉林移动工作人员:需要注销账号吗?但是我们有流程,12月27号就做了“一号多号注销”,过了7天之后状态就变成“暂停”,然后才能取消“一号多号注销”。
据荣先生的通话记录显示,当天,他自行拨打了名下四个电话号码,全部接通,但无人接听。
2月27日,荣先生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取得证明,2014年至2015年其身份证从未丢失过。与此同时,记者再次拨打了这四个电话号码,长春的两个电话号码均显示“您拨打的电话已停机”,四平的两个电话号码均显示“您拨打的电话无人接听”。
荣先生还向工信部提交了投诉材料,他发送的短信回执显示,相关部门已按照《电信用户投诉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投诉转交当地投诉受理机构。1月24日,吉林省电信用户投诉受理中心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荣先生反映:“我们也联系了移动公司核实了您这个号码的相关信息,但移动目前表示这四个号码入网时间很早,所以无法再提供相关工单和协议。目前与四个号码的关系已经解除,状态为非实名制停用,也就是注销状态。我们目前的处理方案是,协调移动给您赔偿每个号码200元,四个号码一共可以退给您800元。”
荣先生还在吉林省通信管理局官网上提交了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1月30日,吉林省通信管理局通过电子邮件回复荣先生称“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处理中”。荣先生2月27日晚间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收到相关部门新的邮件。2月23日,中国移动服务质量监督热线工作人员再次回复荣先生:“目前我们能给您的解决方案是,由于这个号码已经从您名下解禁并注销,我们将赔偿您每个号码200元。我们也建议您重新考虑。”
为了查明是谁冒用他的身份信息开办了这四张电话卡,又是如何作案的,荣先生向当地派出所报案。2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给荣先生下达了《案件终止侦查决定书》,称其身份证被冒用一案“已过侦查时效”,决定终止侦查。
荣先生收到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受访者提供)
27日下午,记者以荣先生家属的身份致电吉林移动,希望相关负责人详细说明四张电话卡的办理流程以及从开卡到销卡期间的使用情况。27日晚,一名自称四平移动工作人员的人员电话回复称,经她询问,吉林四平的两张电话卡“登记的都是2015年辽源的工作号码”,待客服核实情况后,会联系辽源移动再回电。截至发稿,记者尚未收到进一步回复。
据了解,2021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窃取他人身份证件申办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依法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窃取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