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医保职工和居民:
欢迎您来我院就诊,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合理、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确保您的就诊顺利,请您了解以下事项:
1、我院为全国医保联网结算单位,参保住院患者入院后3日内须持本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院入院登记窗口办理医保登记手续,并将身份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交住院医生、护士存入病历档案。
2、医保病人住院时,需缴纳一部分预付费用,这部分费用主要用于支付:自付额、专项共同支付额、自费药品(诊断治疗费)、其他费用。
3、目前我院为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减免额*职工82%/退休人员86%。免赔额:700元。
居民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减去免赔额*50%。免赔额:700元。
基金支付额=(费用总额-免赔额-专项自付费用-全额自付费用-超额限额)×报销比例
个人支付=总费用-基金支付-医疗救助-大病保险
a)专项自付:住院期间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目录”内的药品,即乙类药品中需个人先行支付的10%部分,以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支付医疗项目”发生的费用,即需个人先行支付的医疗项目的10%和15%部分。
b)全额自付费用:指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未覆盖的药品、医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发生的费用。
c)基金支付: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d)超额支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支付的费用。
四、参保住院患者接受大型医疗器械检查、治疗、手术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制度,经批准后方可进行特殊检查、手术(急诊、节假日可补办),否则所产生的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5、医院负责核实您的身份,住院期间请务必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以备医保工作人员核实您的身份。
6. 入院时必须如实向主治医生汇报病史,不得隐瞒(自杀、自残、车祸、对方责任、意外生育、性病等不属于医保基金覆盖范围),隐瞒任何情况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七、如因意外事故(非对方过错)住院(如:各种药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烧伤、烫伤、意外伤害等),住院后3日内必须到医院医保处领取、填写《意外伤害调查表》,否则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如因驾驶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住院,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8、住院期间,请自觉遵守医院管理及医保有关规定。医保部门将随时对您的住院情况进行核查核实,如发现您无正当理由不在床上,视为挂床住院,一切医疗费用由您自行承担。因此,不得擅自离院,晚上不得回家。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写书面请假条,并说明充分理由,经主治医生签字同意后方可离院。
9.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及基本医疗保险未涵盖的基本医疗服务设施和治疗项目,由医保人员自费购买药品和医疗费用。
10、若伪造、冒用他人医疗保险或相关证件,后果自负。
11、医保病人不可同时在两家医院享受住院报销政策,如在前一家医院未办妥出院手续,下一家医院不能为其办理医保登记。
如果您在就医过程中对医保政策或医保问题有疑问,请到医院医保处或医保中心进行咨询,也可以电话咨询。医院医保处电话: ,医保局电话: 。
如何开通和发放电子医保凭证
1. 全国医保服务平台
1. 开通医保电子凭证
您可以在各大APP商城、应用商店搜索“全民医保服务平台”并下载安装,按照提示注册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 电子医保凭证使用流程
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点击菜单栏中的“医保电子凭证”,打开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页面,即可进行医保缴纳。
2. 微信平台
1. 开通医保电子凭证
2. 电子医保凭证使用流程
完成微信医保电子凭证开通后,进入“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中的“医保凭证-扫码支付”,打开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页面,即可进行医保支付。
(三)支付宝平台
1. 开通医保电子凭证
2. 电子医保凭证使用流程